“学校恶狗伤人”追踪 福州收容队出动抓捕恶犬
已有警觉的流浪狗见到收容队员,拔腿狂逃
14日傍晚,福州鼓西路十八中工地蹿出恶犬,咬伤路人(详见:福州十八中校内工地 蹿出三恶犬咬伤依姆)。不少市民致电海都热线95060,希望将伤人恶犬收容处理,防止再次伤人。
昨日下午,海都记者同福州市流浪犬收容队一起,到事发工地铲除狗患。同时,海都报还独家联合收容队,整治街头流浪狗。市民如果发现流浪狗扰民,可拨海都热线95060反映。
折腾一小时抓获一只恶犬
昨日下午,海都记者随同福州市流浪犬收容队四名队员,来到福州十八中事发工地。工地工人说,昨日已将三只伤人恶犬处理了一只,还剩两只恶犬“在逃”。
工地一个角落里,一只土黄色的恶犬正在大睡。四名收容队员围上去,顺利捕获恶犬。不巧的是,这一幕被不远处的另一只恶犬看到,其狂吠两声后开始在工地内四处逃窜。
“这下麻烦了,它知道我们来抓狗,肯定到处躲。”收容队员老董大呼不好,立刻带三名队员在工地内四处搜捕。工地地形复杂,面积有近三千平方米不说,还有一座正在建设的六层教学楼。工地内还遍地钢管铁钉,稍有不慎就会摔倒受伤。
尽管不占“地利”,收容队员还是立刻展开“抓捕”行动。看到恶犬躲在在建大楼后,四名队员立刻手持套环上前“围攻”。可这大楼内搭满钢架,一名队员刚走进去脑门就被磕出一个大包。见此情景,恶犬更加警惕,开始在工地内四处躲藏,连叫也不敢叫。
最后,尽管折腾了一个多小时,这只恶犬依然没有抓到。“它现在警惕性太高,肯定很难抓。”收容队员老董说,将会叮嘱工地关好大门,不让恶犬逃出工地,改天再来抓捕。
收容队工作人员也被流浪狗咬伤过
工地已赔付伤者医药费
“工地方面已赔了我母亲1500元医药费,赔偿还算及时。”昨日下午,被狗咬伤的陈阿姨的儿子熊先生说,他母亲已打了狂犬病疫苗和免疫球蛋白,后续治疗还需一两个月时间,“现在我母亲走路还是很不方便,而且受到惊吓,整个人精神状态很不好”。
福州流浪犬收容队执法人员说,由于目前福州没有强制养犬登记,因此收容时,很难界定是否有主犬还是流浪犬。一些市民养犬时也存在很大随意性,喜欢时就养狗,不喜欢时就随意遗弃,造成城区存在大量的流浪犬。
根据相关报道,从2003年起,福州的养犬登记制度就已荒废。在《福州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立法计划》中,《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名列其中。不少市民呼吁,福州应尽快建立养犬登记制度,明确管理部门,管住不守法规的养犬者。
联合行动清除身边狗患
春夏之际,大量的流浪犬流落在市区,它们身上携带的病菌可能会导致疫情传播。在天气炎热时,流浪狗的性情也比较暴躁。一养狗人士告诉记者,春天是犬类发情期,怀孕的母狗性情尤其
暴躁,一旦有陌生人接近,它为保护自己会主动发起攻击,将人咬伤。因此他建议市民,不要接近流浪狗,如果流浪狗追逐而来,不能转身逃走,而是蹲下身子,等流浪狗退去后再离开。
如果您小区或者家附近也有流浪犬游荡,您可以直接拨打本报95060联系,海都报独家联合福州市流浪犬收容队,对流浪犬进行清理收容,还市民清静安全的生活环境。
□快刀短评
严罚方能拴住恶犬
又见恶犬伤人,又见法律缺位,又见严罚缺失。
伤人事件之所以频发,责任的不明晰是重要原因。人是犬的饲养者,更是管理者,恶犬伤人,归根结底是人的责任。可是,看似浅显的道理,在执行上却遇到了重重困难。
早在2001年,福州就出台了《养犬管理办法》,可仅仅两年后,随着《行政许可法》的颁发,这部地方性法规失去法律效力。十多年来,福州在养犬管理方面仍是空白。谁来管、怎么管、能管谁,亟待明确。
城市养犬,各地规定不尽相同,但总体原则是:禁养烈性犬。不过,什么样的狗才算烈性犬,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标准。“原则”尚且缺位,后续的执行就无从谈起。只有明确了管理部门,界定清“烈性犬”,养犬管理才算迈出第一步。
每只伤人恶犬的背后,都有一个不尽责的主人,一个“不管事”的部门。规范“主人”,要宣传引导文明养犬,更要用法律搭起框架,明确禁区和责任,让随心所欲者心生忌惮;敦促“部门”,同样需要法律来明晰管理责任,让“皮球”无处可踢。
根据《福州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立法计划》,《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已纳入计划,有望今年出台,规范养犬。期待这部法律的到来,可以“拴”住伤人恶犬,更能以它的权威,管住每一个“不尽责的主人”。当然,有了法之后,对于不守法的养犬者,更应重罚。(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超 张志宏/文 毛朝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