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志愿精神 诠释奉献之美
在“2001国际志愿者年”启动仪式上,时任联合国秘书长科菲·安南指出:“志愿精神的核心是服务、团结的理想和共同使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的信念。从这个意义上说,志愿精神是联合国精神的最终体现。”从这句话中,可以了解到志愿精神的本质,更表达了对志愿服务的由衷赞美。
何为志愿者精神,其可以概括为八个字,即:“奉献、友爱、互助、进步”。说白了,就是学雷锋,做好事,处处替别人着想,多做公益性的活动。近年来,我国的志愿服务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乐于助人、善于奉献的精神得到弘扬,团结友爱的氛围不断培育。不过,与社会发展水平和标准相比较,当前的志愿者人数并没有出现“井喷”状态,还需要更多的人从事志愿服务、传播爱心,让志愿者精神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砝码。
如今,我国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不断提升,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日渐提高。在如此伟大的时代中,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应该更加贴近,冷漠和无情不应成为阻断爱心的屏障。值得欣慰的是,在我们的周围,我们常常可以看到总有那么一群人,他们舍小家、顾大家,不求回报而甘于奉献。不管是在抗洪救灾前线,还是在扶弱助残的阵地,这些人都有一个共同的名字,那就是——志愿者。在他们的身上,我们所看到的正是志愿者精神,推动了社会与时代不断进步和发展。
常言道,“送人玫瑰,手有余香”。当志愿者伸出自己的双手,他们辛勤的汗水不断滴落,而他们的脸上却绽放了迷人的笑靥,体会着奉献所带来的无穷快乐。正是在一举一动之间,他们的思想在不断升华,能力也得到进一步的锻炼和提升,志愿者精神被展现的淋漓尽致。而且,在自己用爱心呵护他人之后,当自己面临挫折和困难之时,他人也会“涌泉相报”,从而让爱心奉献不断传递和延续下去。
奉献是志愿精神的重要因素,更是志愿精神的内核和要义。谈及奉献,就应该不计回报、不求名、不求利,满怀深情的为他人服务,为社会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一个人,对国家、社会、人民,就应该有所担当,有所付出,从而呈现出最丰富的人格魅力。通过奉献,可以增加人与人之间的彼此信任,构建平等友爱的交流渠道,蓄积社会前进发展的正能量。“我为人人,人人为我”,正是志愿服务中奉献精神的生动写照,而奉献所带来的必然结果就是共赢,志愿精神的内涵正在于此。
根植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志愿者精神的重要价值和作用不言而喻,全心全意的奉献意识更加弥足珍贵。作为公民个体,我们应该强化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刻领会志愿者精神的内涵,主动投身到志愿者奉献服务之中。我们相信,通过弘扬志愿者精神,推动每个公民融入到服务大潮中,必然会让每个人都能共享人生的精彩时刻,从而描绘出奉献服务的最美丽画卷。 (荔城区委文明办 飞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