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清明节期间开展“传承·2019

16.04.2019  18:2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网信办,政府教育厅(局)、民政厅(局)、文化和旅游厅(局)、退役军人事务厅(局),工会、共青团、妇联,陆军政治工作部、各省军区(警备区):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颁布实施一周年。为永远铭记为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人民幸福作出巨大贡献和牺牲的英雄烈士,努力营造传承英烈精神、奋进新时代的良好氛围,激励全国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经各有关部门研究,拟在清明期间广泛开展“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为主题,以缅怀英烈、传承英烈精神为重点,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对英烈精神的崇尚、守望和传承,全面展示烈士褒扬工作的成就,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二、活动内容

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宣传教育活动将整合有关媒体渠道,以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户网站为主要平台,以其他各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渠道为辅助传播,形成宣传教育合力。活动以清明节为重要时间节点,从3月中旬到5月上旬用2个月的时间集中进行,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建设宣传教育活动网上平台。利用网上平台重点宣传党和国家领导人崇尚英烈的家国情怀,展现社会各界、英烈后人、英烈守墓人、讲解员、英雄连队等对英烈精神的传承,展示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烈士褒扬工作的重要成就和主要政策等内容。

(二)推动线上线下境内境外联动。积极推动网上祭扫和线下瞻仰联动,创新网上祭扫活动形式,开设部分重点纪念设施VR体验,增强互动性和参与性,并对重点纪念设施祭扫实况和重要活动进行网上直播,对实地祭扫瞻仰提供有关地理位置、内容介绍等服务。同时,通过有关途径推动驻外使领馆等机构开展境外烈士纪念设施祭扫活动,形成境内外联动的格局。

(三)广泛开展网上征文活动。以英烈精神在身边为主题引导社会各界讲述英烈故事,在宣传教育网上平台开设专区收集社会各界投稿,特别是收集整理烈士家书、遗训以及烈士后人对烈士精神传承的事迹和资料。经审核,将其中优秀稿件发布至活动平台或推荐给有关媒体。

(四)积极推进为烈士寻亲活动。利用现代传播手段和传播技术积极开展为烈士寻亲活动。在宣传教育活动期间,通过开辟网上寻亲平台,为公众提供烈士信息查询、寻亲线索发布、寻亲信息推送等服务。

(五)制播各种形式的公益短片。摄制展播传承英烈精神的公益短片,充分利用短视频的传播优势,提升宣传教育功能;以“新时代最可爱的人”为主题重点宣传新时期著名烈士事迹,联合各有关媒体围绕主题自选角度和形式共同开展宣传和互动,引导社会各界争做烈士精神的传承者。

三、有关活动安排

为在全国形成全面开展“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宣传教育活动的良好局面,各地、各单位要在上述活动内容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开展以下工作,切实增强工作效果:

(一)组织开展褒扬纪念活动。各地、各单位,特别是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解放思想,创新活动方式和手段,着眼参与和互动,开展既富有特色,又有实际效果的褒扬纪念活动;要深入开展英烈故事讲述、革命传统教育讲座、英烈家书(遗作)诵读、英烈事迹展览、英烈精神传承征文等形式多样的活动;要通过各种途径引导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到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革命遗址等红色阵地参观瞻仰、缅怀祭扫;要广泛开展走近英烈亲属、走进英烈家庭的走访慰问工作,倾听英烈亲属对英烈精神传承故事,关心关爱其生活;要将退役军人门户网站“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宣传教育活动网上平台作为各地开展褒扬纪念活动的重要阵地和重要途径,积极参与各部门依托该平台开展的各项褒扬纪念活动。

(二)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展映展播红色影视作品、制发宣传教育作品、开展各种形式的纪念活动,加强宣传教育,及时高效传播英烈精神、红色文化和工作动态;要重点宣传本地区、本单位开展的重大纪念活动以及本地区、本单位的著名英烈事迹,深入挖掘英烈家书、家训、英烈守墓人、讲解员以及英烈精神守望者、传承人等资料和事迹,推出一批富有感染力和学习价值的典型;要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征文活动,组织撰写传承英烈精神的理论文章,在当地群众广为接受的地方媒体开设有关栏目,并积极向宣传教育活动网上专题投稿;要在清明期间认真组织主题党日、主题团日、主题队日、主题班会、读书会、座谈会等教育活动,特别是要组织中小学生广泛参加褒扬纪念活动,了解英烈事迹和革命传统,激发他们学习英烈、崇尚英烈、传承精神的热情;要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以及有关烈士褒扬工作的政策法规,宣传党和国家以及本地区、本单位烈士褒扬工作的重要成就,展现烈士纪念设施的良好风貌;要加强舆情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要在本地区、本单位网站或相关网站开设专栏或在醒目位置加入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户网站“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宣传教育活动专栏的链接(网址:http://2019qm.mva.gov.cn),形成集群化宣传教育效果。

(三)倡导文明祭扫和网络祭扫。各地、各单位,特别是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要广泛宣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发布文明祭扫通告,引导群众在祭扫过程中保护好烈士纪念设施,维护好英烈的光辉形象,坚决杜绝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和诋毁英雄烈士名誉的行为;要大力倡导网上祭扫,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关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户网站“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宣传教育活动专栏,将线下祭扫和线上祭扫有机衔接;要倡导移风易俗,绿色祭扫,规范祭扫仪式和流程,丰富祭扫内容,寓宣传教育于祭扫活动之中。

此外,各地可结合本次宣传教育活动主题,另行创新活动内容和活动形式,在全社会营造传承烈士精神、奋进新时代的浓厚氛围。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在全社会树立崇尚英雄、缅怀先烈的良好风尚。对为国牺牲、为民牺牲的英雄烈士,要永远怀念他们,给予他们极大的荣誉和敬仰。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英烈褒扬的重要论述,提升对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的清明节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加强领导,形成党委和政府统筹指挥、各部门通力协作的工作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落实责任,细化措施,认真组织好此次的宣传教育活动。

(二)明确分工,统筹协调。此次宣传教育活动覆盖面广、内容丰富,涉及多部门、多领域,各地、各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各级网信、文化和旅游等部门要引导宣传机构和媒体配合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鼓励和支持各界在活动期间创作和宣传有关以英烈精神传承为主题的文化艺术作品、广播电视节目或出版物;各级教育、共青团等部门要以青少年学生为重点,在清明期间认真组织纪念教育活动,加强传承红色基因的主题教育和宣传;各级退役军人事务、民政部门要加强祭扫引导,倡导移风易俗,加强对各级烈士纪念设施和殡葬设施的管理,组织保障好各设施范围内的祭扫纪念活动,解决烈士家属的实际困难;军队有关单位要做好清明期间褒扬纪念工作,并协助和支持有关地方、有关单位开展红色教育活动;各级工会、妇联等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组织褒扬纪念活动,并积极参与和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有关工作;要充分调动各类公益组织、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和支持褒扬英烈、传承英烈精神的各项工作。

(三)创新形式,提升实效。在宣传教育活动中,各地、各单位要将宣传教育活动与本地、本单位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结合起来,体现英烈精神的时代意义和现实意义;要精心设计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活动内容,使活动既庄严又生动,以喜闻乐见的形式,润物无声的内容,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英烈、缅怀英烈、学习英烈、守护英烈;要创新传播方式,注重互动体验,将线上祭扫与线下瞻仰、线上教育与线下实践相结合,增强宣传教育活动感染力。

(四)精心组织,确保安全。清明期间开展祭扫纪念活动,参加人员较多,时间集中,工作任务重,各地、各单位要制定工作预案,应对各种突发情况。要积极引导和规范异地祭扫,细致做好集体祭扫组织工作和自行前往异地祭扫的接待保障工作。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对烈士纪念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排查安全隐患。要做好祭扫服务工作,在园区内设置专岗专人,向群众提供礼仪、讲解、引导等服务。要倡导文明祭扫,严禁封建迷信活动,确保烈士祭扫纪念活动安全、文明、有序。

此外,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宣传教育活动结束后,由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牵头于5月15日前联合上报活动总结。

 

退役军人事务部       

中央网信办       

教育部       

民政部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       

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