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召开常务会议 研究推进全省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

20.08.2020  11:24

  18日,福建代省长王宁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部署,研究通过了《福建省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决定在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8个县、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审议《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实施方案》。

  会议指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对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有效扩大内需、推进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型、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要坚持以人为本、把握改造重点,坚持因地制宜、做到精准施策,坚持居民自愿、调动各方参与,坚持保护优先、注重历史传承,坚持建管并重、加强长效管理,通过老旧小区全面改造、重要街区精准改造、片区综合提升,打造一批设施完善、服务配套、环境整洁、文明宜居的新社区。要明确改造对象范围,合理确定改造内容和支持政策,健全组织实施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做好宣传引导,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质量安全,真正把好事办好。

  会议指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南靖县、平和县、厦门市翔安区等试点县、区,要抓紧调整职责配置,修订公布权责清单,积极稳妥推进改革试点,建立标准化政府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机制,进一步提高效率、优化服务、创新监管,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强跟踪指导,及时总结提升,确保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会议强调,要坚持以管资本为主,分类推进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有效盘活存量国有资产,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和监管效率,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协同配合,依法依规、公开透明,有序实施、确保稳定。(记者 林宇熙 郑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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