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校第八届教代会第五次会议暨第十一届工代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

26.12.2014  12:52

各代表团、各单位:

根据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同意召开校第八届教代会第五次会议暨第十一届工代会第五次会议的批复》(闽师委综〔2014〕102号)精神,定于2014年12月31日召开校第八届教代会第五次会议暨第十一届工代会第五次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国工会十六大精神,总结我校八届四次教代会暨十一届四次工代会以来的工作,部署新一年我校教代会和工会的各项工作,审议通过《福建师范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等,进一步发挥教代会、工会在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校园方面的作用,团结和动员广大教职工,为实现建设高水平大学的“强校梦”做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议题

(一)听取和讨论校长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讨论校领导关于《福建师范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的说明;

(三)听取和审议教代会、工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学校财务工作报告(书面);

(五)审议学校校务公开工作报告(书面);

(六)审议八届四次教代会提案工作报告(书面);

(七)审议工会经费审查报告(书面);

(八)审议通过《福建师范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

三、日程安排

大会拟于2014年12月31日(星期三)召开,会期1天。期间召开1次预备会、3次主席团会议、2次代表团讨论和2次全体代表会议。

(一)12月31日上午8:20-8:35,召开预备会。参加对象:正式代表、代表团秘书。地点:旗山校区学术大讲堂。

(二)12月31日上午8:35-9:00、下午14:00-15:00和15:45-16:15,分别召开第一、二、三次主席团会议。参加对象:主席团全体成员。地点:旗山校区图书馆会议室。

(三)12月31日上午10:30-12:00和下午14:00-14:40,安排各代表团讨论。参加对象:正式代表、列席代表、特邀代表。地点:详见《会议指南》。

(四)12月31日上午9:00-10:30,召开第一次全体代表会议;下午15:00-15:45和16:15-16:45,分两个阶段召开第二次全体代表会议。参加对象:全体代表、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地点:旗山校区学术大讲堂。

(具体日程安排详见《会议指南》)。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代表团认真做好参加会议代表、人员的通知工作,组织代表准时参加会议。代表31日当天已有安排相关工作的要提前做好调整,以确保能够准时参加会议。

(二)请各代表团秘书于12月30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到旗山校区校部办公楼九层第四会议室领取会议材料并参加会务工作培训。

 

 

 

                                  学校办公室

                                                          201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