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筹购房走在法律边缘 业内称是变相炒楼
一栋2000万元的别墅,每个人只需要出1000元即可合股购买;一套价值180万元的法院拍卖房产,网友们只需要五分钟就筹集到足够的资金参与竞拍;每人出一千元资金,即可组成自建房合伙人基金,坐等低于市场价30%的自建房拔地而起……目前,众筹购房、建房和竞拍物业成为一个热门话题,当越来越多的众筹购房项目通过网站、通过众筹项目说明会传递到每个角落时,不少手中有闲钱的普通市民们也无法淡定了。“难道真的拿出一千元也能坐稳别墅房东的位置?”为此,记者从各个方面采访“众筹”这一新话题,且听各方说法。
屌丝们的别墅梦
上周五,在南城区一个酒店大型会议室,数百名来自各个领域的嘉宾们正在聆听一个众筹别墅项目的推荐会,这个位于长安镇的别墅项目,已经被市区内一家投资公司一次性谈妥了八栋。这家投资公司随即做起了众筹项目的发起人。“市场价格是每栋2300万元,众筹价格是1751万元,只要我们众筹资金达到了一次性购买八栋的数目,每栋就可以享受省下544万元,单说按照目前的市场价转让出去,每栋可以赚取25%左右的利润。”众筹项目发起人黄先生如此说道。他的推荐说明显然引起了来宾中不少人的兴趣,台下立即有人举手询问众筹的各种细节问题。
实际上,上述一幕仅仅是近期东莞众多众筹购房项目中最为常见的一种推荐模式。根据记者了解到,众筹购房、众筹炒房这一模式最初是今年年中一家网站率先发起,当时,这家网站的负责人发起了注册会员众筹购买别墅的行动,曾经只用了五分钟时间即募集到1000多万元的资金。目前,这家网站主要运作模式为搭建众筹购房平台,购买物业的产品种类瞄准法院拍卖方、抵债的商铺、写字楼等等。
对于众筹购买别墅、写字楼这样的物业,一开始经由网站发起后,在以中小白领为主的网民中引起了不少的轰动,由于其“积沙成塔、汇流成海”的互联网思维,让囊中羞涩的网民们看见了参与炒房、炒楼、炒别墅的“高、大、上”感觉。尽管到目前为止,尚没有发现众筹炒房获利套现的案例,但是根据一些网站公布的数据显示,已经入手购买物业坐等转手的情况已经不少。
前述发起众筹购买长安某山庄别墅的投资公司董事长吴旭通在谈到众筹的发展后劲时,认为筹钱、筹智、筹人是众筹的精髓,这是一个带有显著互联网思维的新兴商业模式。对于众筹的理解,更多的网民则通俗地说成是“一群素不相识的人共同凑钱买了栋别墅,然后转让获利。”这种模式更多的性质是集资炒楼,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获利。
东莞的众筹模式丰富
由于众筹模式一举颠覆了以往有钱人才能玩的传统思维,让广大活跃于互联网,或者众多平民百姓看见了投资增值的机会,因此迅速成为近期一大热门话题,无论是互联网众筹,还是线下通过会议招商、口碑传播推广众筹项目,越来越多的企业参与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
记者了解到,目前在东莞,众筹概念已经延伸到无所不包的行业当中,从开饭店、开酒庄、开贸易公司到购买房地产。这个过程中,有东莞本地某互联金融企业率先运作的众筹购房引起了地产界的关注,这家企业通过网站注册会员筹集资金,共同拍卖法院处置资产,以及购买一些低价房产,再等待时间高价出售获取利润,由于其理念和模式看上去较为诱惑人,一时间,不少网友们感觉参与炒房、炒别墅原来这么容易介入,纷纷出资加入。按照一个地产中介人士调侃的话说:“那些住着出租屋的年轻人有机会参与到炒作高档楼盘、别墅、写字楼的生意当中,需要的成本就是最低1000元的份子钱。”
从事互联网金融的唐先生说,东莞是当前利用众筹模式最成熟的城市之一,除了网上众筹,还有更多的投资公司、别墅项目在运作众筹,发动社会最广泛的群体投入到炒房这一买卖中来,是温州炒房团、有钱人囤积房地产之后,商业界发明的最新炒房模式。
一些大公司在众筹概念的吸引下,也不由得参与进来,日前,某知名保险公司旗下房地产电子商务网站宣布,全面开放众筹购买美国房产。这也是国内第一款海外购房众筹活动,通过用户,最低只需100美元就能参与网络众筹,上限封顶为每人1000美元,并将按照比例领取房租或者转让获得的利润。不过这些都是理论中的预期收益,记者了解到,目前尚无转让获利、股东们成功分红的案例出现。
走在法律边缘
无论是互联网众筹,还是线下投资公司发起众筹购房,在法律层面上来看,都是一种面向大众集资的行为。而集资属于民间金融行为,一般的企业轻易不敢涉及。在几天前的万科媒体交流会上,万科集团总经理郁亮就明确对记者表示,万科也在考虑以后的地产运作新模式,包括互联网思维在地产项目,但是说到互联网金融、网络集资等就不敢轻易尝试,因为法律不健全,一不小心就会踩上非法集资的红线。
实际上,目前在东莞的众筹项目发起人,也显然充分认识到众筹炒房的法律问题,因此他们在发起项目时一般都有明确的免责声明。例如东莞某金融网站在设计产品的时候,采用参与人自行委托购买并处分已确定的目标房产的方式,让参与人自负风险、享受收益,而网站只承担信息搜集、验证及发布的平台角色,对项目进行调查及信息披露,由此,发起人并不直接收取资金,只是在合同中声明产生效益之后收取一定的信息服务费。
发起长安别墅众筹项目的吴旭通也认为,众筹并非没有风险,例如发起人的信用就是最大的障碍,发起的项目再好,但是人们对于发起人不了解,也很难接受并且投入资金。因此,发起人必须找一个有公信力的第三方托管资金的机构。通常情况下,是找银行开设一个专门的众筹项目账户,多名投资者联名作为户主,这样发起人既避免了非法集资的法律风险,又获得了投资者的信任。
此外,市场风险也不是没有,正如一位地产中介人士所言,这其实是一种变相的炒楼。(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