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志向:把握企业领导“关键少数” 抓好法治国企建设

18.08.2015  20:20

    福建省国资委邱志向副主任接受本网专访

  访谈实录:福建省国资委邱志向副主任接受本网专访,就“推进法治国企建设”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新华网福州8月18日电(记者 王文清 实习生 丁泓羽)“要抓好法治国企建设,必须牢牢把握企业领导这个‘关键少数’。为确保企业将依法治企各项指标落实到位,省国资委通过管理绩效评价分值,将法治国企建设与企业领导人薪酬待遇挂钩。”今天上午,福建省国资委副主任邱志向就“全力推进法治国企建设,为省属企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这一话题接受新华网记者专访时表示。

    “虽然近年来企业法治工作取得了许多令人鼓舞的进展,但相比于中央企业、跨国大型公司等先进企业,省国资委所出资企业在法治理念、制度机制和管理体系上仍有一定的差距,同时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邱志向表示。

    这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部分企业领导人员法治意识有待加强、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存在欠缺、重大法律纠纷案件还时有发生、企业法务队伍建设还有待加强等。

    今年4月,福建省国资委印发了《关于实施所出资企业法制工作第二个三年目标的通知》,明确要求各企业将法治国企建设放在推动国资国企改革、保证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

    据邱志向介绍,企业法制工作第二个三年目标的核心内容是“三个100%”、“三个80%”。

    其中,“三个100%”即集团总部在巩固规章制度、经济合同和重要决策法律审核率均达100%的基础上,推进重要子企业三项审核率达到100%;“三个80%”指的是集团、重要子企业总法律顾问专职率均到达80%,全系统企业法律顾问持证上岗率达到80%。为此,福建省国资委将第二个三年目标细化为五大类37个子项,使得各项任务可操作、可检查、可考核。

    邱志向说,为确保企业将依法治企各项指标落实到位,福建省国资委主要采取两项措施。一是检查通报,要求各企业于每年1月份提交上年度法治目标完成情况自查报告,省国资委抽调力量赴各企业进行检查,并根据预先制定的标准进行打分,随后通过正式文件向各企业通报,对存在的问题督促企业抓好整改。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作为另外一项措施,福建省国资委将法治国企建设纳入了企业领导人的绩效考核,通过管理绩效评价分值,将法治国企建设与企业领导人薪酬待遇挂钩。

    “要抓好法治国企建设,必须牢牢把握企业领导这个‘关键少数’。”邱志向表示。福建省国资委强调企业领导人不仅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的模范,还要强化底线思维、理性思维、契约思维、规则思维,秉持企业经营的底线就是把合法合规经营作为对企业的基本要求,诚实守信,平等竞争,实现追求经济效益与防范法律风险的有机统一,树立国有企业良好形象。

    此外,福建省国资委党委还认真落实“两个责任”,通过加强对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大力支持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定期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工作,严格执行企业领导人员违规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对企业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督,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