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永定区建立企业重大隐患治理情况 “双报告”制度

20.04.2017  19:31
     日前,龙岩市永定区建立企业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严格落实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各项制度措施。 

  该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制定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标准规范,指导、推动地方和企业加强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断完善预防工作机制。强化企业预防措施,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

  与此同时,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安全准入,将安全生产作为城乡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的前提并作为高危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依法关停退出达不到安全标准要求的产能和违法违规企业,积极推动高危产业转型升级。  (林矩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