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节能减排有问题 参评福建名牌“一票否决”

27.06.2014  11:08

  福建日报讯 记者日前从省质监局获悉,省政府先后印发《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福建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福建省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等一系列质量工作规范性文件。

  据了解,《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是对2009年《福建省质量奖管理办法》的修订。新办法增加了“已获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五年后方可再次申请”的规定,有利于更多企业获取质量奖。

  新办法还修改了获奖企业最终产生办法:将原最终获奖企业全由省质评委成员(政府官员)投票产生,修改为“省质评委成员(政府官员)投票数与专家评分各按一半计算,综合得分前五位且投票得票数超过二分之一的为获奖企业”。

  此次印发的《福建名牌产品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工业品、农产品申请条件,增加了软件产品申请条件,同时强化了申报企业遵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质量安全、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方面的要求,凡上述方面存在问题的一律“一票否决”。

  而《福建省质量工作考核办法》以各设区市政府为考核对象,分别明确考核原则、方式、步骤和结果运用、责任追究等具体要求,从质量目标、质量措施两个维度提出产品质量量化指标、工程质量量化指标、质量宏观管理、质量安全监管、质量基础建设等5个方面的考核指标。

  (福建日报记者 姚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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