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缓解企业“稳工难”的建议(第6期)

15.05.2015  13:48

当前,我省企业普遍存在员工常年离职、企业常年招聘现象,稳工难问题日益突出。近两年用工调查数据显示:我省企业员工总体流失率在15%-18%波动,其中:制造业企业的流失率在25%-30%波动。企业员工频繁流动,既不利于员工技术技能的积累,降低企业投资人力资本的意愿,也增加企业用工成本。为此,建议如下:

一、适当提高 薪酬 待遇。 用工调查数据显示:造成员工流失最主要原因是工资待遇偏低。一方面,要引导企业通过技术革新、机器换人等方式提升效益,为整体提高薪酬待遇奠定基础;另一方面,要指导企业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如提供良好的培训、竞升机会以及荣誉表彰等隐性薪酬激励措施,激发员工工作热情,稳定用工队伍。

二、加强人力资源管理。 要引导企业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树立良好的企业精神,提高内部管理能力。一方面,企业要考虑员工特别是年轻员工的职业发展追求,注重员工的晋升培养,促进员工和企业共同发展;另一方面要重视企业文化建设,构建健康和谐的企业氛围。目前,我省劳动密集型企业基础岗位用工的主体是80、90后的年轻人,要针对他们的心理和喜好,多开展诸如文体活动、技能竞赛等活动,提高企业凝聚力和员工向心力。

三、提升外来工市民化待遇 。用工调查数据显示:我省60%以上的企业从业人员主体为农业户籍人员,特别是劳动密集型制造业企业一线普工中约有70%来自外省,提高外来工市民化待遇,有助于提高企业用工稳定性。相关部门应积极创造条件,在基础教育、公共卫生、就业扶持、社会保障和保障性住房等方面,为外来工平等享受与城镇居民一样的待遇创造更加宽松的政策环境。

四、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用工规范、诚信的企业,用工稳定性相对较高。近期,党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提出要依法保障职工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职业安全保障、社保培训的权益,健全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相关部门要结合省情,突出重点,加强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扮演好作为立法者、监察者和管理者的角色。

 

 

(人口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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