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新规 小微企业挂牌交易最高补助30万元

16.01.2016  17:10

  福州新闻网1月16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记者昨日获悉,我省将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的小微企业,给予不超过30万元补助;对去年起完成的符合条件的重大企业兼并重组项目已发生的前期费用及并购贷款利息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并购境外或省外科技型企业给予补助,单项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支持境外中概股回归

  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扩大直接融资规模的若干意见》,提出根据企业发展阶段、行业类别和战略定位,分类推动到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战略新兴板上市;积极推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向创业板转板;创新股权融资方式,推动特殊股权结构类创业企业在境内上市;对于拓展国际化发展空间的企业,推动到合适的境外资本市场上市。每年筛选一批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方向、盈利能力强、成长性高、有上市意向的企业作为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有针对性地加强培育和辅导,并进行动态管理。加快研究中概股回归路径和支持政策,引导境外中概股通过在A股直接上市、分拆上市融资等方式有序回归境内市场,提升企业市场估值。

   鼓励传统国企

   并购高科技企业

  在并购重组方面,《意见》提出对处于成熟期、现金流充裕的公司,通过股权、产权或债权融资等方式开展并购重组,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对主业萎靡、经营业绩较差的公司,通过以提高经济效益为核心的脱胎换骨式并购重组,走上良性发展道路。支持上市公司以并购重组和再融资相结合的方式做大做强,分类激活一批业绩较好、业绩一般和业绩较差的上市公司通过股权和债券方式进行再融资。积极筛选储备一批科技含量高但缺乏一定流动性的上下游企业,作为传统行业国有上市公司的并购标的,通过“借壳”或“买壳”尽快进入资本市场。稳妥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通过引进各种所有制经济,推动一批国有企业加快上市进入资本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