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拖欠克扣工资将受严惩 新项目不得通过审批

21.12.2014  11:49

    时至年底,又是欠薪事件多发之际。昨日,记者从福州市人社局获悉,今年福州坚持对欠薪行为进行严打。

    按照相关规定,各级劳动监察部门24小时在线接受群众投诉,立案后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取证任务,特殊复杂案件(证据不充分,企业主逃逸)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延长到9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取证任务,并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调查处理结果。

    今年,福州市再次简化应急保证金启动程序。企业被检查发现或被投诉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并责令改正后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或者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裁决、人民法院裁定或判决生效后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从该企业的企业工资保证金中直接支付劳动者被拖欠、克扣的工资,劳动者只要凭个人身份证签字便可领取。

    企业故意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将受到严惩,不仅有可能获罪判刑,还可能面临其他限制。即建设单位新的建设项目将一律不得通过审批,施工单位新的施工项目一律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或开工许可。

    目前,各县(市)区已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建立完善应急预案,随时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一名劳动监察人员告诉记者,按照规定,企业项目转包时必须承包给有资质的单位,如果承包给自然人属于无效承包,发生欠薪行为时需承担相应责任。

    为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欠薪问题,今年福州市还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试点。在3个项目部实行务工人员实名制管理,工资和工程款分开、单独列账,项目部直接发放工资,引导建设施工企业规范日常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规范项目部的用工管理,并逐步向全市推开。

    (记者 柳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