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永定区“四要求”严格企业停产停工安全管理和复产验收

17.01.2017  23:02
  

  日前,龙岩市永定区政府安委办下文,“四要求”严格企业停产停工安全管理和复产验收。

  一是要求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严格春节期间停产停工、节后复产复工企业的安全监管监察,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严防停产停工和复产复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是要求煤矿、非煤矿山、化工、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企业严格落实停产停工期间安全保障措施,矿山企业必须确保通风、排水和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加强停产停业期间危险物品看护守卫,严防丢失或被盗;实施检修作业的,要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和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三是要求矿山企业复产复工前要制定并严格执行复产复工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开展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经企业总工程师和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四是要求严把审批关。加强对高危行业企业复产复工的验收把关,对被责令停产停工的企业,复产复工必须由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对未经验收擅自复产复工、验收审查弄虚作假以及不负责任把关不严的,要坚决严肃查处。(林矩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