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企业信息公示:企业应逐年报送年度报告

19.01.2015  20:24

  记者昨从市工商局获悉,截至目前,我市市场主体通过公示平台进行信息上网公示累计近4万户次。

  据悉,企业年报并不复杂,只要登录福建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即可操作。个体工商户可选择通过信息公示平台申报年度报告并公示,也可向登记所在地工商部门书面申报年度报告。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2014年度年报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6月30日,2013年度年报时间自2014年8月1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因两年年度报告时间有重叠,市工商局特别提醒,企业、个体工商户报送年度报告时应逐年报送。

  截至目前,我市累计有36742户市场主体完成2013年度网上年报和公示,其中内资企业10680户、个体工商户25514户、外资企业548户,1929户企业公示了即时信息,208户市场主体被工商依法公示违法信息。信息公示系统访问量、查询量迅速增长,共接受社会查询2.2万人次。(湄洲日报 陈艳艳 通讯员 曾茂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