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部门一日连发16份罚单 厦门中毅达陷造假旋涡
周昊
4月13日,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毅达” ,600610.SH)公告表示,该公司于4月1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虚增业绩,中毅达和15名相关责任人各领到了一份罚单。其中,中毅达被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根据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毅达全资子公司厦门中毅达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中毅达”)在未实施任何工程的情况下,虚增收入7267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063.89万元。
近日,《中国经营报》记者实地走访调查发现,厦门中毅达位于广东、福建等地的苗木基地基本处于无人养护的状态,部分基地内杂草丛生,苗木生长状态欠佳。
对于虚增业绩问题,中毅达相关工作人员向本报记者表示,公司高层正在更替中,公司愿就相关的处罚承担责任;目前公司正因历史遗留等问题造成失信,资金链较为紧张,内部正在处理当中。
罚单不断
中毅达前身为“*ST中纺”,2014年6月中毅达整体注入“*ST中纺”,公司主业也由原先的纺织机械变更为园林绿化行业。
2015年,中毅达虚增了当年第三季度的营业收入,彼时,中毅达股价出现暴涨。资料显示,中毅达在发布2015年三季报前,股价收盘价仅为6.75元;2015年三季报发布后,中毅达连续9个交易日涨停,股价一度攀升至22.38元/股,增幅高达230%,之后股价又持续下跌。截至4月19日,中毅达股价收盘价仅为4.26元/股。
最终,监管部门对中毅达这一造假行为开出了16份罚单。中毅达公告显示,2015年7月至9月,厦门中毅达在未实施任何工程的情况下,以完工百分比法累计确认了井冈山国际山地自行车赛道景观配套项目的工程收入7267万元、成本5958.94万元和营业税金244.17万元,导致中毅达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7267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 50.24%,虚增利润总额1063.89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81.35%。
对此,监管部门对中毅达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公司时任的15名董、监、高成员也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至20万元不等的罚款。
值得关注的是,除了这16份罚单外,中毅达仍旧面临着继续被证监会处罚的风险。3月23日,中毅达公告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据记者了解,此次信披违规与2017年底中毅达开出的35亿元高额商票有关。
相关信息显示,2017年12月21日,中毅达向全资子公司新疆中毅达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开具35亿元商票以作为子公司联合参与高速公路项目洽谈的资金证明材料。然而这份大额商票中毅达直至2018年1月18日才对外公告,并且这份商票仅仅经过财务部、总经理审批后便直接出具,并未取得董事会同意,公司多位董监高甚至对此毫不知情。以2016年末数据来看,此份35亿元的商票占中毅达总资产的185.88%,净资产的300.79%。最终,在公司监事的要求下,35亿元商票被退回。2018年2月7日,中毅达收到上海证监局的警示函,对公司的一系列行为进行警示。
中毅达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对于近期的一系列处罚,公司会承担相应责任,目前内部高管正处于更替中,公司的相关业务进展正常。但这一回应却与记者实地了解到的情况有所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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