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清理382份失效规范性文件

26.06.2016  22:55

  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语委日前下发通知,宣布382份规范性文件失效。已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将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这些文件包括《关于继续实施“985工程”建设项目的意见》、《关于印发高等教育“211工程”三期建设规划的通知》、《关于印发<国家教委直属高校推举校长的规定(试行)>的通知》、《关于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结婚规定的通知》等。

  《通知》称,这批文件“不利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经商有关部委和单位同意后宣布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