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我省商务发展重点任务之六:促进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

18.04.2016  12:01


加快对外投资步伐,增强国际资源配置能力,促进省内产业转型升级,带动产品、服务等输出。推动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政府服务保障和风险防控机制。


一、加快对外投资步伐


(一)推动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 建立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联席会议制度。做好“走出去”重点国别和重点产业的总体布局。立足我省产能特点,重点推进工程机械、钢铁、船舶、纺织服装、水泥、陶瓷、玻璃等产能“走出去”,支持龙头企业实施“1+N”(走出去+商品、劳务、技术等输出)带动战略。支持省内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境外矿产、能源和农、林、渔业资源的开发合作,拓展合作区域和合作方式,鼓励境外资源回运,争取形成3-5个规模较大的境外资源开发基地。


(二)推进境外园区建设。 按照“企业主体、市场引导、政府推动”的原则,在劳动力资源丰富、生产成本低、靠近目标市场的国家建设一批经贸合作区,引导我省资源开发、加工制造、现代农业等领域有条件的企业实现园区化发展,建设生产加工基地、科研基地、销售基地。引导“走出去”企业入驻国家级境外经贸合作区。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区参与投资、建设和管理境外经贸合作区。


(三)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跨国经营。 鼓励企业在境外开展并购和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通过全球资源利用、业务流程再造、产业链整合、资本市场运作等方式,提升核心竞争力。培育一批具有规模实力、品牌优势、市场基础的“走出去”骨干企业。增强企业跨国和属地化经营能力,注重资源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开展诚信经营,避免恶性竞争。


二、推动对外合作平稳发展


支持建筑业企业对外承包工程,拓展对外承包工程方式和领域。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以特许经营、项目融资等国际通行方式开展国际工程承包,承揽附加值高、影响力大的交通、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项目,带动成套和大型设备出口。推动承包工程与技术服务和运营管理相结合,探索开展投资、建设和运营相结合的“建营一体化”项目,深度开发“贷款换资源”、“工程+投资”等特色模式。加强对外劳务合作备案、劳务人员培训、企业收费等环节的规范管理,完善劳务纠纷投诉举报规程,进一步明确地市、部门职责,妥善处置劳务纠纷。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外派。积极参与援外工作,加强我省国家援外培训基地建设。


三、构建综合服务体系


(一)加强权益保障。 强化投资目的国环境、政策等信息的收集、整理,引导企业依据所在国政策法规经营生产,保障企业和员工合法权益。引导企业增强安全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监管,健全境外安全风险预警和信息通报制度,完善境外突发事件处置机制,指导企业做好安全风险应对工作。推动商业银行、信用保险公司加大对企业开展对外投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政策性和商业性保险的保障作用。


(二)健全服务保障。 加强商务、发改、海关、税务、外汇、信保等职能部门联络沟通,适时开展监管信息交换,形成服务合力。建立与我国驻外使馆经商处、中资企业商(协)会工作联系机制,及时为境外福建企业或自然人提供资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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