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代表团提交15件议案 还提交建议意见100多件

14.01.2016  07:42

  福州新闻网1月14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李晖)昨日下午5时30分是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规定的代表提议案截止时间。福州团代表共提交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15件,这些议案涉及的全部是建议立法事项。

  至议案提交截止时,代表们还提交建议、批评和意见108件,既有事关福州发展全局的加快福州新区、自贸区、海丝核心区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还有事关民生的养老、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代表们还在继续提交建议、批评和意见。

   建立个人不良行为

  黑名单制度

  相信很多市民都遇到过乱扔垃圾、乱贴小广告、开车随意穿插、在旅游景区乱涂乱刻等不良行为。李基安等2位代表在《关于通过地方立法建立公民个人不良行为黑名单制度的建议》中建议,制定一部地方法规来规范黑名单制度,明确什么样的行为是不良行为、不良行为的记录保存多久、哪些政府部门有权来记录不良行为、不良行为人可以进行申辩、什么情况下可以删除不良行为记录等。

   降低小区充电桩电费

  小区内的电动车集中充电设施是居民日常生活基本消费的组成部分。“但是,目前我省供电部门将小区电动车辆集中充电设施划归城市经营性充电范畴,使得我省城市居民小区集中充电费用过高。”翁海辉代表在《关于对城市居民小区电动车充电桩费用过高的意见》中建议,小区内的电动车辆集中充电设施应与居民住宅电力使用收费一致。

   加强监管健身机构

  “时下,迎合市场的需求,许多健身机构应运而生。但由于管理不够到位、监督不力,出现了一些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如,健身机构的环境、卫生条件没能达到健身卫生环境的要求,通风设备不达标;健身教练水平参差不齐;健身机构大多采用会员制,但有些机构收费后不履行承诺,且收费标准随意制定等。”张德耀等2位代表在《关于对民营健身机构加强管理的建议》中建议,对各种健身机构的监督、管理要落实到位,包括投资主体的准入、收费标准、设施安全、消防安全、卫生标准等方面理;规范健身指导人员的资质。

   明确执行部门

  解决“群租”现象

  近年来,受利益驱使,一些房屋中介机构或个人将住宅单元房分隔成多套出租。“‘群租’行为不但擅自改变单元房的使用功能,增加了安全隐患,还给上下楼其他业主造成困扰,甚至因此产生大量邻里纠纷。”翁海辉等6位代表在《关于解决城市住宅单位“群租”问题的建议》中指出,尽管国家层面制定了“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给予制约,但在我省各地未见执行,建议我省明确各级相应的部门为该办法的执行部门,加强执法,避免安全隐患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