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陈元仲对学校审核评估自评报告修改提出明确要求

11.10.2016  16:37

 

9月29日下午,校长陈元仲召集评建办的有关人员对学校审核评估自评报告进行修改。副校长黄爱民、周瑞祥和林旭参加。

陈元仲首先肯定了自评报告撰写工作,指出,学校自评报告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对整个评估评建工作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务必要认真琢磨,仔细修改。他逐章点评了评估报告,并提出四点要求:一要“新”,文中所提供的数据要及时更新,和学校报送的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保持一致。二要“全”,要全面覆盖审核评估范围中的审核项目、审核要素和审核要点,整合支撑素材,全面体现办学成效。三要“准”,要围绕审核要点准确回答相应的引导性问题,做到描述清晰、举证详实、有据可依。四要“精”,要根据每个审核要素和审核要点,找准优势,高度凝练和突出重点,凸显学校教育教学特色。(评建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