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多以“活动经费”敛财 抱怨关系不硬很吃亏

20.08.2014  19:59

  8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额尔敦仓一审被判无期。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至2011年期间,额尔敦仓利用其担任鄂托克前旗旗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以“活动经费”和看望领导为名,侵吞公款人民币350万元。

  “活动经费”“活动”了谁?为啥而“活动”?为什么需要如此巨额资金?让人浮想联翩。记者进一步采访发现,贪腐案中多伴有“活动经费”的影子,有的活动了关系,有的活动了官位,还有的借“活动”之名攫取个人利益。

   以“活动经费”为名大肆攫取个人利益

  关系社会,不活动哪能办事?据办案人员介绍,额尔敦仓深谙“活动”之道。他的三笔侵占国有财产行为中,均以“跑项目”、“看望领导”为名要求下属从国家公款中提供所谓“活动经费”。在额尔敦仓任职期间,“活动经费”已经成为其“话语体系”中“要钱”的代名词,只要其一说想要“活动经费”,下面的人就立刻“心领神会”,纷纷鞍前马后地替他办理,实现其目的。

  2007年底,时任鄂托克前旗旗委书记的额尔敦仓找到时任旗财政局局长赛某,以跑项目、看望领导为名,要求赛某从财政给其准备30万元活动经费。随后,赛某从财政局借出10万元,从鄂尔多斯某公司总经理巴某处借出20万元,将共计30万元现金交给额尔敦仓,并告知是从财政经费中支取的。额尔敦仓将上述30万元全部用于个人消费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