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为“尺” 丈量文明新高度

03.01.2020  18:52

  凛冽的寒风挡不住崇尚文明的脚步。2019年12月30日下午,气温骤降,近300名与会代表准时来到宋夹城体育休闲公园,参加《扬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文明条例》)实施动员会,学文明条例,做文明市民,让“文明之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2020年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扬州文明网 2019年12月)

  文明是一个城市的最美风景线,是一个城市人文素养的表现。一个城市的文明高度如何铸就,靠的不仅是市民内化于心的文明素养,更是市民外化于行的行为落地。

  文明城市创建靠市民。这不仅需要市民根植于内心的文明素养和社会公德的无形约束,也需要法律的刚性规范。众所周知,文明素养和社会公德的约束力靠的是公民的内在自觉性,公民是否真正遵守没有衡量的标准。有失文明的行为不需要付出成本是当下创建文明城市面临的最大尴尬。《扬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颁发和实施开启了全国创建文明城市的先河,将成为约束市民不文明行为的最有力“武器”,对创建文明城市意义非凡。

  《文明条例》让做文明市民有法可依,但是如何让这部关于文明的法律真正入脑入心并最终落实于行?在笔者看来,这需要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以地方文明办为核心,依靠社区及社会公益团队的利益,通过各种形式,深入浅出地宣传《文明条例》,让市民明确自身行为从此有了一把“”,这把尺丈量的是市民行为是否符合文明规范;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模范进社区、进校园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宣传氛围,引导市民从榜样身上反思、发现自身不足,从而达到见贤思齐、独善其身的效果。

  文明创建是永不过时的时代主题,社会和谐需要文明,人民幸福需要文明。只有一个真正将文明创建放在心上的城市才能让他的市民拥有更为真实和强烈的幸福感和满足感。为扬州的《文明条例》点赞,我们期待着更多城市能够根据地方发展需要制定相应的文明法规,让文明行为有法可依并真正让良法善治得到落实,铸就城市文明创建新高度。(厦门市文明办 陈美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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