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屿检察院以案管中心为平台开展换位体验

02.07.2014  12:56
         
 
  福建检察网7月2日讯(陈其鹏) 最近半个月以来,莆田市秀屿区检察院以案管中心为平台,广泛开展换位体验活动,分管副检察长、科室负责人到案件管理中心、律师接待室以普通干警身份与其他干警一起现场办公,亲自受理案件、接待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律师、案件当事人体验工作。
   据悉,在本次在换位体验工作中,分管副检察长、科室负责人认真倾听意见、做好民情日记,详细记录每次听取意见的情况,切实查找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及时完善工作流程,切实做到立检为民。在换位体验活动取得的明显的工作成效,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点赞”。
     据介绍,本次体验活动成效在于:一是解决了群众咨询难的问题。以前群众要了解案件进展,不知道要找哪个具体部门进行咨询,要跑几个部门、问好多个人,才会知道案子到什么阶段,非常不方便。现在群众需要咨询相关案件,可以直接到一楼案管中心,由案管中心的干警依法提供一站式咨询服务,避免了群众楼上楼下跑的辛苦。二是优化了律师接待工作流程。开通了律师接待预约电话,对在本院案管中心律师名册库中已有备案并资证审核过的律师,可通过电话直接查询相关可依法公开的事项;通过电话申请阅卷的,律师可凭相关证明在约定好的时间到检察院案管中心直接办理相关事项,既简化了程序,又提高了效率。自开通来电查询以来,已累计受理各类电话咨询和查询50多次。三是对案件当事人实行司法人文关怀。对湄洲岛、南日岛等路途遥远的取保候审的当事人,本院案管中心人员在受理案件后,会提前几天打电话告知让当事人需要准备的全部材料,尽量减少当事人往返的不便,减少其诉讼成本。对行动不便的取保候审当事人,则实行上门办事。如犯罪嫌疑人林某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后移送本院审查起诉,因犯罪嫌疑人林某患有小儿麻痹症,行动不便,无法前往本院。为此,案管中心工作人员与公安机关一起到林某家里,审核了林某的身份,使该案顺利办理,真正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