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海门以执法监督月报为载体拓展监督覆盖面

04.06.2015  11:17

根据《江苏省行政许可监督暂行规定》、《江苏省行政处罚监督办法》及《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的有关规定,自2005年起,海门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对全市行政机关每月办理的部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进行监督审查,2010年起将抽审情况以《行政案件监审月报》的形式下发至各行政机关负责人及法制科室负责人。截止2015年5月,《行政执法监督月报》已累计制发58期3480份,覆盖60余个行政机关,其中有40余个行政机关负责人先后对《行政执法监督月报》通报的问题作出批示,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近年来,海门市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拓展行政执法监督领域,月报内容从最初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2个方面扩展到了非许可审批(目前已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行政案件行权网运行、法制信息报送、旁站式执法监督、行政执法举报投诉、行政案件涉嫌犯罪移送、合同登记、法制数据报表、规范性文件管理、依法行政月度评议考核等13个方面,并于2014年1月将《行政案件监审月报》更名为《行政执法监督月报》。为全面反映全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海门市政府法制办又于2015年4月起将全市行政机关的行政复议情况和行政诉讼情况纳入了月报。海门以行政执法监督月报为载体,有效拓展了执法监督覆盖面,推动了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质量和效率的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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