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城市文明永恒的底色
城市的核心是人,文明城市创建不仅要看地标建筑撑起的天际线,更要看万家忧乐拼成的地平线。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才是衡量文明城市建设水平的重要标尺。
以人为本的文明城市建设在于让人民有获得感。所谓“获得感”,即是让城市成为人民群众的“金山银山”,让人民在城市发展进程中收获“满足感”。这个“满足感”包括两个层面,一是物质层面的“满足感”,即通过文明城市创建,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让人民享有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和创业平台,借此提升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二是精神层面的“满足感”,即通过文明城市创建,完善社会制度,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让生活在城市里的每个人有梦想、有追求,同时活得更有尊严、更体面,享受公平公正的同等权利。
以人为本的文明城市建设在于让人民有幸福感。城市的发展只有尊重人的需求,才能使生活在其中的全体社会成员收获幸福感。因此,城市建设应重视人性化尺度,时刻从普通使用者的角度出发,以人的真实体验为衡量空间质量的评判标准,创造宜居的生活环境;除此之外,文明城市建设应给公众参与留足空间,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尊重群众对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鼓励群众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城市建设和管理,最大限度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人民群众在共治共管、共建共享中有更多幸福感。
以人为本的文明城市建设在于让人民有安全感,保障人民的综合安全,让城市成为人民的安逸之地,归属之地。首先,文明城市建设应着眼于提升社区治安管理能力,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其次,文明城市建设应强化公共卫生安全意识,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保障人民健康安全。
文明城市建设的目标是宜业、宜居、宜乐、宜游。以人为本,尊重规律,顺应自然,既保持独立性,又发挥能动性,将城市居民的生活利益和生活水平放在主要位置,以此为原点进行拓展和改善才能让人民在城市发展的进程中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厦门文明网 卓毓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