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看检察”系列报道之三:陈金发(省人大代表)

10.03.2015  21:44
    【编者按】 眼下恰逢“两会”季,正是人大代表们忙碌的时候。那么,过去的一年,在各级人大代表眼中,福建检察工作怎么样?还有哪些方面需要改善?有什么建议和期许?为真实了解代表们的心声,进一步推进全省检察工作,3月6日起,福建省检察院与法制今报将深入采访十余位全国和省市人大代表,联合推出“人大代表看检察”系列报道,敬请关注!     系列报道之三:   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福建检察网3月10日讯(雷闽娟 王光忠 刘维)     代表名片:省人大代表、福州开发区鸿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陈金发     印象检察:   ★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监督   ★坚持有案必办有腐必惩,查处教育和医疗系统窝案       陈金发算是检察院的“常客”了。“作为人大代表,我多次参加检察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对检察工作有了比较深入的了解。”陈金发表示。   对于检察工作,陈金发如数家珍,侃侃而谈,不是法律专业出身的他在采访中还不时蹦出法律术语和检察专业用词。而之所以会对检察工作有如此深入的了解,这得益于福州市检察机关开展的“四个一”工作法。   2011年初,福州市检察院出台实施方案,在全市检察机关推行“四个一”工作法:市院领导每季度至少走访一次所联系的代表团,内设机构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有具体内容的联系活动,办公室每两个月至少电话联系一次全市人大代表,基层院每个月至少开展一次有主题的联系活动。   “四个一”带来了显著的变化。人大代表与检察院的联系更加紧密,对检察工作的了解更具体、直观、深入,监督变得更有针对性。福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叶燕培说,全市检察机关以自身工作方式和接受监督方式的转变,赢得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四个一’内容具体实在,主题突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让大家看到了一个诚心实意接受监督的检察机关。”陈金发对“四个一”活动表示赞赏。   “我关注检察机关办案监督问题,有老百姓反应医疗系统和教育系统存在的一些不正之风,看病难、看病贵,个别医务人员吃回扣;学校里存在校托,希望检察院能够加大对医疗系统、教育系统的监督。”在一次福州市检察院组织的人大代表座谈会上,陈金发直言不讳。会后,福州市检察院领导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归纳整理,下发内设机构和基层院,对照检查,改进工作。针对职务犯罪,福州市检察机关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犯罪易发多发的教育、采购、建筑、电力、金融、医疗等系统领域为重点,加大办案力度。福清市检察院掀起一场“黑医”整治风暴,一举揪出21起非法行医案,揪出福清市卫生局涉嫌职务犯罪的领导;鼓楼区检察院查办一起教育系统窝案,两校长被查。   在履职过程中,陈金发十分关注检察工作。他说:“近年来,福州市检察院在服务经济、规范司法,特别是和谐司法、人性化办案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保障了经济的发展、司法的公正,有效的法律监督,营造了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依法治国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希望检察机关在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过程中,做到公正司法,建立信息化的公共监督平台,包括诚信平台、舆论监督平台、案件监督平台等,确保每起案件都在阳光下运行。”陈金发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