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全国人大代表滕秀兰建议——建立健全社会诚信体系

16.03.2016  17:00
  福建省全国人大代表滕秀兰提交建议,建议建立健全社会诚信体系,着力培育良好的社会信用意识。    建议提出,加强法制建设,形成完备的信用法律体系,尽快制定出台《信用法》等专门的诚信法规,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制”,从而提高失信成本,维护法律的权威,真正使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使失信者受到法律应予的制裁;完善信用管理机构设置,形成统一的诚信数据库,加快成立相对统一、相对独立的诚信管理机构,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形成统一的诚信数据库,实现信用主体“一企一码”“一人一码”,并实现各个领域的互联互通;加强舆论引导和宣传警示,塑造诚信文化。就恶意逃废债务而言,对恶意逃废债务的被执行人,只要符合法定程序,一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信用惩戒范围拓宽至被执行人高消费及生活或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督促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加大监督执行力度,营造出“诚信走遍天下,失信寸步难行”的社会氛围。(福建日报记者 郑昭)
福建日报评论员:团结奋斗办好福建的事情
  “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新时代是奋斗出来的。文明
让文明礼让风气蔚然成风
  中国自古便被世人称为“文明古国,礼仪之邦”。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