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大代表建言公交票价改革 调整标准应建良性机制

14.07.2014  09:48

  7月3日至20日北京市发改委就北京公共交通票价改革问题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这项关乎北京市2100万常住人口的公共事务,近日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近日,市发改委、交通委等主管部门来到市人大,专门听取人大代表对于改革的建议和意见。多数代表认为按里程收费更兼顾公平,对于乘坐距离较远的“通勤族”,在乘坐距离达到一定标准后,涨价幅度应小些,以减轻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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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市场机制提高资源使用效率

  代表们普遍认为北京公交票价目前水平较低,普遍赞同适当调整票价。但代表们也认为,调价更重要的原因是利用市场机制提高资源使用效率,投入公共交通的财政资金更加科学合理使用,促进公共交通可持续发展,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市人大代表、交通运输部总工程师周海涛表示,在公交、地铁维持低票价的同时,同期职工平均年收入大幅上涨,这就意味着,职工支付的负担水平相对降低,每百元消费的交通费含量降低过快,这也造成了政府的补贴负担过重。而公共事务产品的价格需要平衡多方面的因素,包括城市财政负担能力、运营成本、城市环境等因素,也包括公民负担的平衡,综合评价来说,已经到了要调整的时候。

  同时,市人大代表、北京市当代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卫爱民提出,一方面当前票价确实比较低,长远看确实应该调;另一方面目前北京地铁所执行的“单一票制低票价”,其中财政资金对于公交的投入分配符合财政资金的本质特征,即“实实在在花在老百姓身上”。在财政收入有限的条件下,怎样更好地分配政府投入到公共交通的资金使用比例,从而提高使用效率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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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涨还是小涨代表意见也不一

  周海涛代表通过测算建议,票价调整要按照公众负担水平为标准,建议在2007年负担水平基础上适当降低,也就是“小幅上涨”。他解释称,以地铁为例,2007年的北京市地铁与居民平均日工资相比负担水平为1.4%,2013年大幅降低至0.52%。此次调价可以考虑回到2007年的负担水平,并适当降低。按照这样的水平测算,地铁票价增长在一倍即4元左右。

  市人大代表、民革中央委员王丽方认为,2007年以来实行的低票价政策体现了公交优先和惠民、便民的原则。但同时,低票价不符合节约的原则,过度低价会刺激消费。因为低廉的票价会使人们在出行时基本不用考虑出行成本,而通过价格杠杆,可以引导人们在出行时间、出行距离和出行方式上更合理地选择。基于此,她建议票价调整幅度适当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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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路途远的“通勤族”适当优惠

  对于此次票价改革是“单一票制”,还是“按里程计费”,代表们也有不同看法。周海涛代表表示,单一票制在管理上相对更简单,而按里程计费则更科学精确,但是会在管理上给软硬件带来很大挑战,权衡利弊,还是单一票制更合适。

  “多坐多收钱,少坐少掏钱。这是一种较为公平的选择。”卫爱民、王丽方、朱建岳等多位代表则支持按里程计费。

  但是,一些来自基层社区的代表则提出建议,李娟代表则结合调研案例,提出了进一步的意见。对于这些乘坐距离较远的“通勤族”,在乘坐距离达到一定标准后,涨价幅度能够小一些,以减轻他们的负担。

  “如果采用计程票价,从我们工作的角度来说确实更复杂,组织起来更麻烦。”来自一线的市人大代表、北京地铁运营公司四分公司昌平线西二旗站区长李文杰表示,按照里程计价不能预测乘客的车票都是去往哪一站,需要花多少钱,一些本来能提前做的工作做不了,对于临时购票的乘客,需要现场逐一面对面解决。但是她也认为,长远看计程票价有利于体现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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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制定公交票价调整良性机制

  参与座谈的代表们比较一致的意见认为,公交和地铁的票价调整应节奏统一同时做出调整。

  朱建岳代表提出,希望借此次调整票价契机,本市形成针对公共交通费用调价的良性机制,包括制定合理的调价周期,票价调整的依据是否与收入增长率、GDP、油价等因素相关,在满足一定的条件后依法依规启动票价调整。

  与会的大部分人大代表还提出,在普惠制的政策基础上仍旧执行对于老年人、残疾人等专项补贴。此外,建议实施错峰调价、区段调价、人群调价等方式。

  朱建岳建议,未来针对特殊人群的专项补贴要精确,有效,比如说可以实行实名制,同时针对特殊人群“定向补贴”。

  李文杰代表表示,现在的免费政策主要是凭证免费,但是有证件就会有假证,实际售检票过程中很难对此进行区分,同时受益人群的需求也在变化,“暗补变明补”后,补贴能够落实到真正需要帮助的人群,同时这些受益人群会根据需要选择自己的出行。(京华时报记者 孙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