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福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05.12.2017  09:24

(2017年12月4日福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福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福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1月5日召开,会期4天半。会议建议议程是:

  1.听取和审议福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福州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福州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8年预算草案,批准福州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8年市本级预算;

  4.听取和审议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选举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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