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厦洽会福建省代表团各项筹备工作的通知(各分团)

29.07.2015  18:31

各分团: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商务厅关于2015厦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福建省代表团筹备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便函【2015】41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客商邀请


   (一)客商邀请及投资意向调查


  请按《通知》下达的客商邀请数量要求,抓紧邀请参会客商,并向拟参会客商进行“投资意向”问卷调查(详见附件1)。


   (二)报送参会客商名单


  请分三个时段(8月5日前、8月15日前、8月25日前)将已落实的参会客商按附件2格式报送省团办公室。


   (三)报送提请省领导会见的客商名单


  请于8月10日前按附件3格式向省团报送需提请省领导会见的客商名单,并附上客商详细背景资料。


   (四)加强客商的预对接


  省团将及时汇总各成员单位、各分团及组委会邀请到会的客商名单及其投资意向,并分送给各分团和成员单位。请加强客商的预对接,以有针对性地安排洽谈。


  联系人:黄其伟、林燕红


  电话:0591-87810615、87852760


  手机:15060062888 15880002010


  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招商项目


   (一)对外招商项目


  请于8月5日前完成招商项目的网上在线填报工作,要求同时在厦洽会官网和福建国际投资促进网上录入,各分团填报数量不得少于50个。


  厦洽会官网在线填报项目的网址为:www.chinafair.org.cn(途径“主页-项目对接-投资项目对接会-成员单位填报”);福建国际投资促进网网址为:www.fjfdi.com(账户名和密码请电话询问省国际投资促进中心,联系人:杨健,联系电话13328850503)。


   (二)拟签约项目


  请认真收集、筛选本届投洽会拟签约项目(包括合同项目、意向项目),于8月5日前录入《福建省外商投资项目编码管理系统》(IP为220.249.171.68,系统将于7月底前升级改造完毕),同时在系统的“招商活动”中将“项目推介”标识上“2015厦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便于我厅统一汇总。省团将按照省政府的要求,不定期将各分团拟签约项目情况汇总报告省政府。


   (三)汇总上届签约项目落实情况


  请及时报送《第十八届投洽会福建省签约合同项目落实情况表》,并报送省团办公室。


  联系人:陈国森


  联系电话:0591-87270207


  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布展工作


  本届厦洽会省团和厦门团在1号馆A厅设立连体展位。省团展位包括咨询区、展示区和洽谈区三部分。其中,展示区由省团总体宣传板块和9个分团板块组成,各个分团板块按2014年各市实际利用外资规模顺序排列。


  为提升宣传效果,请务必于8月20日前将展板宣传材料(包括文字说明和配图)提交省团办公室。其中,文字说明要求800字左右,重点介绍各市优势产业发展现状及规划、产业导向、招商重点和配套政策以及投资便利化措施等;配图提供10-16张,要求画质清晰,图片内容紧扣文字主题。


  联系人:林宏、杜娟


  联系电话0591-87270195,87820370


  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对接活动


  本届厦洽会,省团将重点组织15场活动,大会重点举办14场项目对接会、55场会议论坛,参会的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大部分也将举办推介活动。相关活动在7月21日的年中外资工作会议已印发。请各分团结合实际需求,积极组织参加,并于8月20日前将拟参加的重点活动(活动名称、时间、参加人员)报送省团办公室,以便省团汇总并协调安排相关活动的票证。


  联系人:林燕红、李燕


  联系电话:87852760、87834043


   五、后勤保障


   (一)证件办理


  请指定专人负责办理证件申领和发放工作,在8月10日前报送本单位办证负责人员信息,8月20日前登录“证件管理系统”,在线提交办证资料。相关办证工作通知待大会明确后另文通知。


  联系人:李燕


  联系电话:87834043


   (二)《省团服务指南》相关信息报送


  请于8月20日前按附件4格式向省团报送《省团服务指南》相关信息。


  联系人:黄其伟、林燕红


  电话:87810615、87852760


  附件:1.投洽会客商投资意向调查问卷


  2.省团客商邀请情况一览表


  3.拟提请省领导会见的客商团组一览表


  4.《省团服务指南》相关素材


  


  


  


  2015厦门投资贸易洽谈会


  福建省代表团办公室


  2015年7月28日



来源:( 福建省外经贸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