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法院首发金融案件涉拒执预警令

05.07.2021  21:43

近日,仙游法院开出首份金融案件涉拒执预警令,责令被执行人黄某甲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

2019年,仙游法院判决被执行人黄某甲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给仙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黄某甲及担保人黄某乙均未履行还款义务。2021年6月10日,仙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向仙游法院申请予以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后,仙游法院执行法官在查控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黄某甲名下银行卡有大额流水,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但考虑到黄某甲的家庭具体情况,仙游法院决定从善意文明执行出发,以教育引导为主,更好地体现司法温度。

6月15日,仙游法院执行人员与法警队、银行人员一同到黄某甲家走访督促,并向其发出涉拒执预警令,责令被执行人黄某甲于6月21日前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逾期仍未主动履行的,仙游法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之规定,将案件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黄某甲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6月16日,黄某甲主动找到仙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协商,并达成了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罗晓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