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法院积极保障投保人合法权益
11.03.2015 18:00
本文来源: 法院
2014年5月14日的晚上,月明星稀、初夏的气息还笼罩着南方的小城,晚自习结束后17岁的林雨馨(化名)兴高采烈地开着自己的电动车准备回家,想着一会儿就能跟家人团聚,雨馨心中的喜悦之情跳跃的犹如树叶般摇动。多么希望时间就此停止,就让一切美好定格在这一刻。
可刹那间,就是这么无情的,一切来得猝不及防。雨馨左转弯时随着一声蹦的声响,眼前一片黑暗,她与王某驾驶的轻型普通货车发生碰撞受了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小小花季少女就此香消玉损。这个噩耗对林家来讲打击无疑是巨大的,伤痛久久笼罩着林家。斯人已去,生者只能自勉,对于家庭拮据的农村家庭而言,在痛失爱女的同时只能尽最大努力寻求赔偿救济以慰心灵。
交通事故认定林雨馨与王某承担事故同等责任,最终林家获得王某30余万的赔偿款。刚好,小林生前所就读的中学也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投保了《国寿学生儿童定期寿险(A款)》保险,雨馨因为交通事故不幸身亡属于保险范围,保险约定的意外死亡保险金为6万元。特此林家夫妇向仙游法院起诉请求保险公司给付意外伤害死亡保险金,经法院多次调解保险公司最终确认赔偿林某夫妇5.4万,该款项也于2月9日全部支付完毕。
法官倡议:无论是学校还是家长都应该积极投保学生儿童定期寿险,以保障不时之需。学生儿童定期寿险也是少年儿童投保范围较普遍的一种,一般在学生入学时交纳小额的保费,用以获得学生在就学期间遭受的包括意外伤害、意外伤害医疗以及住院费用补偿、重大疾病在内的多项保障。一份小小的付出能在关键时刻保障孩子健康茁壮成长,解除家长和学子的后顾之忧。而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要积极与保险公司的沟通申请索赔,未果时可以积极寻求司法救济让赔偿申请人及时拿到赔偿款。 责任编辑:林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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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2015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