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法院:强制医疗 “武疯子”的法律救赎
29.09.2014 10:32
本文来源: 法院
根据新刑事诉讼法创建的刑事强制医疗程序,仙游县人民法院做出对被告人实施强制医疗的决定。然而,符合条件的精神病院数量稀少、强制医疗费用无人承担等细节问题开始显现,强制医疗制度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
几年前的事故
2013年1月26日凌晨,一声声呼救声划破深夜宁静。当邻居赶到现场时,眼前的一幕让人心悸:一个孩子手捂住伤口,拼命外逃,身后紧跟着一举木棍的男子,而屋内一中年女人横躺地上,遍地鲜血。
这是一起丈夫砍杀妻儿的恶性凶杀案,也是一个精神病人病发冲动杀人的家庭惨剧。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当时会那么冲动,脑袋里都是空白的,就是想不停地砍,砍死了就解脱了。”在后来的庭审中,被告人林家福表情木然,眼神茫然。
林家福,1972年出生于福建省仙游县,经亲戚介绍认识了邻村的陈燕云,两人相处了一段时间后结婚。1996年,陈燕云生育了长子林子龙(化名),两年后次子林辰龙(化名)出生。
林家福为两个儿子都取“龙”字,可见他作为父亲望子成龙的爱子之心。这么一个疼爱孩子的父亲,却对儿子持刀相向,这一切的转变或许起源于2010年的那场意外事故。
2010年11月26日上午,林家福正在用绞肉机绞肉拌馄饨馅,由于操作失误,他的手指被绞肉机紧紧“咬住”,失去了右手的两个手指。或许因为受到刺激,从此每到冬季,林家福精神就错乱,不时四处游荡、胡言乱语,思维无法控制自己的行动。
人伦悲剧的发生
尽管林家福的精神状况日渐严重,但妻子陈燕云并未放弃这个患有精神疾病的丈夫,而是坚持带林家福去精神病医院接受治疗。然而,林家福不理解妻子为什么总是要给他吃各种药片,也不认为自己精神有问题,因此不仅拒绝吃药,而且变得愈发暴躁。
无奈的陈燕云只能将药片掺杂在饭中哄林家福吃下。但当林家福发现饭中有药片时,他认为这是陈燕云要毒害他,开始不再信任这个叫“陈燕云”的女人,甚至开始怀疑陈燕云有了外遇,次子林辰龙也是她与别人生下的“野种”,经常因家庭琐事大动干戈。
案发当天晚上,林家福与朋友喝茶回家后,又与陈燕云争吵,进而发生打斗。血性狂乱的林家福抄起刀来,对着陈燕云一阵猛砍。
然后,林家福冲进儿子房间里,挥刀砍向熟睡中的次子。被痛醒的林辰龙跳起来反抗,抢夺下刀子后往门外边跑边呼“救命”,而林家福随手拿起一根木棍在后紧追,直到被邻居发现后才被强制停止住。
经仙游县公安局法医学鉴定,死者陈燕云系被锐器砍伤导致失血性休克而死亡,林辰龙的损伤程度为轻伤。
来自家属的原谅
经泉州市第三医院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林家福被确诊为偏执型精神分裂症,无刑事责任能力。2013年3月,林家福被采取临时保护性措施,约束在仙游县德安医院。4月,仙游县人民检察院向仙游县人民法院递交对林家福强制医疗的申请书。
一纸《强制医疗决定书》单薄无重量,可是这纸张上的内容却可能让受害者及其家属无法接受。
“对于受害者家属来说,如果被告人进入强制医疗程序,即意味着不执行监禁。除非他们对被告人的行为进行谅解,否则他们或许会认为这是法律在帮被告人开脱罪责,影响社会稳定。”具有多年从事刑事审判案件经验的仙游法院刑庭副庭长朱国忠分析说。
得知陈燕云遇害和林辰龙受伤的消息,陈燕云的母亲陈兰失声痛哭:“早就知道精神病会害死人,没想到一个人说没就没了……”
“根据新刑诉法,林家福这样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被申请人,法院会判决他强制医疗。对于这样的结果,您老有什么想法?”记者问。
“我人老了,生老病死都经历过了,没有什么想法,也没有什么看不开的。林家福的病,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前几年就一直断断续续犯病。也是我自己不当一回事,如果当时就把他送去医院治疗,或许女儿也能逃过一劫。”陈兰说,“女儿没了,外孙子还在,我这老太婆也不知道能活多久,我得替她好好照顾儿子”。
林辰龙出院后,尽管伤口已经逐渐结痂愈合,但父亲杀死母亲、伤害自己的阴影总是萦绕心头,挥之不去。他知道父亲患有精神病,痛恨父亲毁了好好的一个家,但是也怕失去父亲。
经过法官的劝解,陈兰和林辰龙都同意将林家福强制医疗。
“杀死陈燕云后,我想我可能会被枪毙,没想到我有活路的机会。我对不起我的妻儿,对不起很多人。谢谢你们给我这个机会。”当林家福得知自己将被强制医疗时突然说出这番话。
争取社会的认同
受害人家属原谅了林家福,但是在监狱外面,精神病患者杀人是否该被判刑的议论在这个案发小镇里却未停息。如何让这个案件有个圆满的结果,成了朱国忠的心头大事。
2013年5月17日,仙游法院在第二审判法庭正式开庭审理林家福强制医疗案。庭审中,参与到庭的除了林家福的法定代理人,还有德安医院派出的全程跟随医护的医务人员。
“当时法院朱法官跟我们商量配合林家福出庭时,我们的顾虑也是比较多的,所以并不支持林家福出庭。”德安医院院长蔡秀霞说,“一是林家福的病情具有不稳定性,开庭庭审过程中的高压气氛和对案情的重演有可能刺激他发病;二是这是第一次医院配合精神病患者出庭,风险是未知的,院里的医生都有所顾忌”。
鉴于医院的顾虑,朱国忠给医院分析,让林家福出庭一方面可以打消社会大众对林家福是否患有精神病情况的质疑,另一方面保障了林家福对法医精神病鉴定意见发表质证意见的权利,避免其产生抵触情绪。
医院几经商讨,与朱国忠制订了一个出庭计划,紧密配合法院安排林家福参与庭审。
仙游法院审理后,以林家福属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符合强制医疗条件,应予强制医疗为依据,依法作出强制医疗决定。
为了消除社会对法院决定的疑惑,扩大宣传新刑诉法规定的强制医疗特别程序,仙游法院特别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旁听,县电视台录制庭审过程并进行宣传报道。法院的决定宣告后,社会反响正面。
“飞越疯人院”的困境
迟迟到来的强制医疗制度
生命权是人权最基本的权利,即使是精神病人的生命权,也不能被随意剥夺。据官方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精神障碍患者已达1600万,重症精神病患者160万,其中很多都是具有严重暴力倾向的人员,可能危及社会公众的安全及其自身的安危。
据公安部不完全统计,精神病人每年实施的案件达万起以上。根据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后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然而实践中,这两种处理方式曾经长期处于“空转”状态:家属往往不愿意或者无力履行监管与治疗的责任,而法律法规关于政府强制医疗的具体程序则一则缺失,直到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创立了刑事强制医疗程序,规定了对实施暴力行为精神病人进行强制医疗的司法程序,包括强制医疗的申请程序、审理程序、法律援助、救济程序、法律监督等。
哪里找执行就医的医院
“强制医疗是一项全新的刑事诉讼程序,在操作过程仍有不少细节问题需要明确,在未来的司法过程中应该逐步完善。”仙游法院一位负责人说。
比如在宣告后,执行就医的医院选择上,就让法官倍感纠结。
就目前情况看,政府承担的强制医疗这一社会责任,通常由公安机关管辖的安康医院负责实施。但由于长期以来各地对安康医院建设的投入严重不足,迄今为止全国仅有24所安康医院,能够收治精神病人的床位与日益增多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之间严重不平衡。
由于仙游县仅德安医院一家精神病院,只能将林家福送往该医院强制医疗。德安医院院长蔡秀霞说:“对于强迫性医疗的对象,在治疗时比普通的精神病人的管理更加严格,在医院一方面强制医疗,另一方面限制人身自由。因此,对于医院的管理安排上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
林家福案件的承办法官建议,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若干医疗业务能力强、配套设施较齐全的专门医疗机构,在一定辖区内对被申请人进行治疗、看管,确保强制医疗制度真正得到执行与落实。
医疗费用谁出
还有一个问题,强制医疗的费用由谁出?目前,林家福在德安医院的费用从公安机关申请的救济金中扣用。但这笔救济金用完之后怎么办?
林家福的哥哥林家荣说:“我们的父母早年就病逝了,两个姐姐出嫁后就没再联系了。我也就这么一个弟弟,可是精神病治疗费用这么高,我一个种庄稼的,还要养活自己的家庭,实在是负担不起。”
此外,由于这起案件的受害人是林家福的妻子,死者近亲属没有提出附民赔偿问题。然而,若其他同类案件中,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话,法院是否可以受理?若受理,必然带来诸如审限、执行等问题,这亟须司法解释进一步予以明确。
该案承办法官说:“要解决这一系列问题,我国亟须建立相关的社保配套制度和公益救济手段。”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曾还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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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9.2014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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