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法院:为还债绑架邻居小孩 勒索巨额钱财被判十年

20.11.2014  23:39
  因欠债遭债主逼债,黄某竟财迷心窍,绑架邻居七周大的小孩欲勒索巨额钱财。日前,仙游县人民法院以绑架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债务缠身萌生绑架邪念

  仙游人黄某因欠他人债务,债主时常上门讨债,十分发愁。想到邻居小宇家庭环境尚好,小宇仅7周多大,逐萌生了绑架邻居小孩小宇勒索钱财的邪念。

  2014年1月,为了做到万无一失,黄某在动手之前进行了多天的策划,了解小宇家的周边环境及小宇家人的住房情况。1月9日,黄某前往枫亭镇某开发区购买了两张移动手机卡及部分食物,以便作案。当日晚上,黄某趁机潜入小宇居家中,并藏匿于小宇家三楼房间内以等待作案时机。1月10日凌晨1时许,黄某在小宇一家人都进行熟睡后,潜入二楼房间内将熟睡中的小孩小宇抱走,离开小宇家前在其家中的餐桌上留下一张纸条,向小宇家属索要人民币30万元。

             索要巨额不成主动降低赎金

  1月10日白天,黄某先后用新购买的两个手机号码与小宇的舅舅陈某联系,进行双方交涉、谈判,黄某最终主动降低30万元赎金要求,答应小宇家属以20000元现金释放小宇,并要求小宇家属将20000元现金放在自家后门的垃圾桶内。当晚9时许,黄某将小宇放回家,并取走小宇父亲放在自家后门垃圾桶内的20000元现金。

  因有迹象表明,黄某就是小宇被绑架的绑匪。通过公安机关的追踪,黄某于2014年1月16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公安机关在其身上搜查到赃款人民币3100元及作案工具三星牌手机一部。

              虽退还赎金却难逃法律制裁

  案发后,黄某家属代其退还给小宇家属赃款人民币16900元,并主动交代了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黄某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已构成绑架罪。鉴于被告人黄某案发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主动退赃,综合考虑本案实际情况,逐以绑架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责任编辑:曾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