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调解 补助谁——仙游县“调解一案一补”机制调动调解员积极性

12.08.2016  20:04
      福建日报8月12日讯 (陈国孟 林智弟) 连日来,仙游县司法局组织人民调解“一案一补”案件补助核查工作组,深入全县18个乡镇司法所及一些村居,全面开展补助经费核查工作,力求杜绝“骗补”问题发生。

        这是仙游县建立“调解一案一补”机制的组成部分。全国人民调解能手、仙游县度尾镇调委会调解员黄加珍对笔者说:“虽然每起案件补贴金额不多,但体现了政府对我们兼职人民调解员的重视和支持,体现了对我们工作的认可。过去义务调解都全力以赴,现在政府花钱‘买服务’,推行‘谁调解,补助谁’,我们更要将工作做得更好!

        近年来,仙游县依法规范人民调解工作,促使调解委员会遍布城乡,现有调解委员会393个,人民调解员2000余人。人民调解员在化解民间纠纷、排查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以前从事调解工作没有报酬,没有经费保障,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调解质量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人民调解员处理的矛盾纠纷多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费时费力不说,有的甚至还得倒贴钱,如何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该县确定通过政府花钱购买服务的方式来解决经费问题,并由县司法局、县财政局于去年10月联合颁布实施 《仙游县人民调解“一案一补”实施办法》,首度将人民调解员案件补贴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

        该县规定,从去年10月起在县司法局登记备案的调解员成功调解社会矛盾纠纷后可申领经费补贴。受理简易矛盾纠纷,每调解一件纠纷补助30元;受理一般矛盾纠纷,调处成功且按要求进行纠纷登记,并制作规范化的调解卷宗,每件补助100元;受理复杂疑难纠纷,调处成功并按要求制作规范化的调解卷宗的,每件补助200元;受理重大矛盾纠纷,调处成功并按要求制作规范化的调解卷宗的,每件补助1000元。县司法局都按标准给予补助并按季度发放,极大地调动了全县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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