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县灵活就业人员 医保缴费“年缴”变“月缴”

22.01.2015  16:39

笔者昨从仙游县医保中心获悉,仙游县灵活就业人员2015年度医疗保险费从1月19日起开始缴纳,缴费方式由往年的按年一次性缴费调整为按月征收,既方便参保登记办理,提高了医疗保险保障水平,又可减轻灵活就业人员的经济负担。

据了解,仙游县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的对象,涵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未重新就业 的刑满释放人员,及仙游区域内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未参加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等四种群体。参保对象应缴的医保费,由全部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 医疗保险费两部分构成,前者以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9%的费率缴纳,后者按0.3%费率缴纳。灵活就业人员若不幸身故,个人账户 余额可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为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仙游县医保中 心今年起将按月征收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参保灵活就业人员每月应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可由社会保障卡协作银行即县农信社自行代扣代缴,其中今 年1-6月每月缴纳的基本医保费为329.80元(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为197.90元),7-12月份应缴纳的医保费待2014年 度社平工资公布后按规定执行;大额医疗保险费为131.90元/年(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为79.20元/年),每年1月份一次性缴 纳。

该县医保部门提醒广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因停 止缴费、重新就业、在职转退休、死亡、医保关系转移等原因,造成医保关系发生变化,应由灵活就业人员本人或其委托人、法定代理人,每月5日前及时向所属医 保中心申报变更,如因未及时申报变更,造成多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或少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由灵活就业人员自己承担。

(湄洲日报 陈国孟 王瑞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