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县助推少数民族“造福工程搬迁”工作

18.06.2016  01:46

近年来,仙游县委、县府高度重视少数民族“造福工程搬迁”工作,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少数民族事业“十二五”规划的意见》(闽政办[2012]216号)及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快少数民族村发展的意见》(莆政办【2014】161号)文件精神,出台了由县委农办牵头,多个部门联合颁发的关于实施“造福工程”搬迁专题文件。对实施“造福工程”搬迁的少数民族群众,在现有省“造福工程”补助标准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再给予适当扶持。少数民族群众的危房改造和拆旧建设纳入“造福工程”项目,优先予以安排,按照“造福工程”补助标准给予补助。积极解决“造福工程”搬迁用地问题。对实施“造福工程”搬迁的民族村统一规划,实行集中安置。安置用地价格参照仙游报批的土地成本价格确定,并免除其他附加费用。

三年来,仙游县少数民族共有27户140人口受益,其中2013年少数民族3户家庭人口9人,2014年少数民族10户家庭人口54人,2015年少数民族14户家庭人口77人,呈逐年提高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