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县列入全国试点 承包土地经营权可抵押贷款

27.06.2016  22:19
  

仙游农户朱国宝(左一)第一个获得贷款

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也可用来抵押贷款了!近日,仙游县三信茶叶种植专业合作社的老板朱国宝用自己承包的301亩土地经营权,从仙游县农信社获 得了40万元的抵押贷款。海都记者了解到,仙游县此前已被列入全国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县,上述贷款是当地金融系统发放的第一笔农村承包土地 经营权抵押贷款。

盘活“沉睡资产”解决融资难

近年来,“三农”发展面临资金困境的问题普遍 存在,尤其是拥有流转土地的农村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各类经济实体,常常面临贷款难的困境。为了盘活农村存量资产,缓解农村抵押物不足难题,去年12月,全国 232县(市、区)被国务院确定为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我省包括仙游、福清、古田等在内的10个县(市)列入其中。

人行仙游县支行行长王亚勇介绍,我国现有的《担保法》和《物权法》规定,农村耕地、宅基地等是不能用来作为抵押担保物的。成为试点县以后,就突破了原先法律上的障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就可以成为仙游辖区金融机构能够接受的抵押担保物。

仙游首个“吃螃蟹”的朱国宝是仙游县龙华镇红旗村村民,他从2005年就开始承包村里的土地,主要以种植铁观音、红茶为主。然而,一直以来没有抵押物作为银行的融资渠道,资金成了制约发展的瓶颈。

此次,朱国宝用自己承包的301亩土地经营权,从仙游县农信社贷了40万元。他准备利用这笔资金扩大种植范围和品种,发展生态采摘园和乡村休闲旅游。

仙游县农信社主任潘才学表示,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的推出,为农业规模经营主体提供了信贷支持,盘活了农村土地承包权这个“沉睡资产”,可有效解决长期以来困扰农民担保方式单一等“三农”担保难、融资难的问题。

开绿色通道 实行贷款“十日办结制

农民怎样才能从银行贷到“真金白银”呢?根据 今年5月仙游县出台的《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实施方案》,仙游辖区内通过合法流转方式获得承包土地经营权的农户和农业经营主体,只要符合没有不 良信用记录、承包的土地没有权属争议、明确告知发包方承包土地抵押事宜和经签订经营权流转合同或取得土地经营权证,并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土地租金等四点要 求,即可向当地商业银行申请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

贷款的额度根据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及地上附 着物(种植作物、农机设备等)的公正评估价值、借款人资信状况、担保情况合理确定,原则上贷款额度不超过评估价值的50%,对诚实守信、有财政贴息或农业 保险和具有融资性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等增信手段支持的,贷款额度可扩大到70%。

贷款利率参考人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抵押贷款基准利率;贷款期限匹配农业生产周期,最长不超过经营权剩余期限。

据悉,目前,仙游县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金融机构主要为涉农金融机构,除了仙游县农村信用社外,仙游瑞狮村镇银行及当地农行、邮储银行等也在同步推广该项业务。仙游县已明确要求金融机构建立抵押贷款业务绿色通道,实行抵押贷款业务“十日办结制”。

此外,仙游县财政还设立了500万元的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用于补偿分担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金融机构损失。(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盛钟 文/图)

【编辑:陈丹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