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县公安局法医张庆章徇私枉法 被判14年刑

04.12.2014  13:25

  12月2日,市公安局公布仙游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技术中队民警(法医)张庆章徇私枉法案情,并就一些群众担心曾经由张庆章担任活体鉴定的结论是否公正等问题进行了回应。

  据了解,张庆章原系仙游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技术中队民警(法医),于2013年12月10日因涉嫌犯徇私枉法罪、受贿罪被仙游县人民检察院立案调查,同年12月18日被仙游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今年10月28日,仙游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主犯张庆章犯受贿罪、徇私枉法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4年,执行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

  张庆章案对公安机关开展的活体鉴定的公信力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产生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反响。据查实,张庆章案导致对方当事人被公安机关错误立案侦查共14起12人(其中以事立案两起)。案发后,仙游县公安局立即启动错案纠正程序,对公安机关错误立案后按刑事调解结案的案件,委托检察机关出面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化解矛盾并赔偿,目前已成功调解4起,其他案件还在积极调解中。对导致错判的案件已告知受害人向该局提起国家赔偿,该局将按照国家标准积极向当事人支付赔偿金。

  发布会上,仙游县公安局主要领导向张庆章案受害者表示道歉。对法医鉴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该局举一反三,对全县公安机关及民警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自2013年12月16日以来,市公安局每周派一名法医驻扎仙游,跟班指导和受理业务。对轻伤以上的鉴定意见,必须由市公安局法医会诊复核通过后,才能签发鉴定文书。

  (湄洲日报 吴伟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