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出台捐资兴学奖励办法

29.09.2014  11:58

  从仙游县教育局了解到,为激发境内外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资兴学的积极性,该县出台了捐资兴学奖励办法,日前首批76人、17个单位受表彰。

  该办法明确,境内外单位、团体捐款物累计人民币200万元以上,个人捐款物累计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由仙游县人民政府颁发荣誉证书和金质奖牌;境内外单位、团体捐款物累计人民币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个人捐款物累计人民币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荣誉证书和银质奖章;国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捐款物累计人民币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个人捐款物累计人民币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荣誉证书和铜质奖牌;国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捐款物累计人民币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和个人捐款物累计人民币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由县人民政府授予“捐资兴学尊师重教模范”称号;国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捐款物累计人民币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管委会)授予“捐资兴学尊师重教先进单位”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国内个人捐款物累计人民币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管委会)授予“捐资兴学尊师重教先进个人”称号。

  该县捐资兴学表彰奖励活动每两年进行一次。首次表彰奖励活动从2010年1月1日起累计捐款物。仙游县企业家林建平等15位个人荣获“捐资兴学尊师重教金奖”,福建省仙游县远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3个单位和魏金椿等9位个人荣获“捐资兴学尊师重教银奖”奖牌,大济中学校友会等6个单位和苏庆灿等24位个人荣获“捐资兴学尊师重教铜奖”,厦门森宝集团等8个单位和林建新等28位个人“捐资兴学尊师重教模范。

  另外,仙游县还新设立奖教奖学基金会和曾德梅爱心助学基金会,该县财政每年拨付50万元用于奖教奖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