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全面推行人民调解“一案一补”个案补贴

26.04.2016  12:00

  莆田网讯 “我镇辖区要调解的事情比较多,以前从事调解工作没有报酬,从2015年10月起县里开始拨付资金并按季度发放人民调解员补贴,我们调解纠纷的干劲更足了。”全国人民调解能手、仙游县度尾镇调委会调解员黄加珍开心地告诉笔者。据悉,仙游县司法局严格按《仙游县人民调解“一案一补”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兑现标准,共为2000多名人民调解员发放人民调解案件“一案一补”补助经费,兑现率100%,最大限度地激发他们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人民调解讲究“和”为贵,依法办事。据悉,近年来,仙游县把人民调解作为“平安仙游”建设的重要抓手,依法规范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创新发展“枫桥经验”,促使调解委员会遍布城乡,创建了“林庆元调解工作室” 、“许国山调解工作室”、“刘玉聘调解室”、鲤南“和为贵”调解室、榜头巡回调解室、赖店“三埔三联”中心及度尾镇“夕阳红”调解队等一大批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新平台,现有调解委员会393个,人民调解员2000余人(不含聘用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及正式干部职工兼职的人民调解员),并积极实施“村级调解强基”工程,择优规范村级调委会,培养基层优秀调解员,筑牢基层人民调解工作防线,做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形成上下对应、左右衔接、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大调解”工作网格。

  为了避免基层调解员在工作中“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现象,从根本上解决2000多名基层调解员的工作经费补助问题,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在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仙游县县司法局、县财政局联合颁布实施《仙游县人民调解“一案一补”实施办法(试行)》,确定从2015年10月起在县司法局登记备案的各村(居)调委会及行业性调委会的人民调解员(不含聘用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及正式干部职工兼职的人民调解员)成功调解社会矛盾纠纷后可申领经费补贴,按照一案一补的原则发放。

  据介绍,伴随着“一案一补”政策的正式实行,人民调解员每调解成功一起案件,该县司法局都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有效解决了基层人民调解员报酬低的瓶颈问题,极大地调动了全县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2015年10月以来,全县经考核兑现补助的调解成功的各类矛盾纠纷案件,未发生因调解不及时或调解不当引起的械斗、群体性上访和民转刑案件。 (陈国孟 林智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