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事业单位须投失业保险 个人按月工资1%缴纳
12.11.2014 12:43
本文来源: 总工会
东南网11月11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晋)记者昨日从仙游县政府获悉,为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工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昨日下发《关于开展全县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12月15日前,该县依法登记成立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都必须参加失业保险。
根据《通知》,今年仙游县财政部门已将事业单位失业保险费纳入预算,单位按照在编人员月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个人按照其月工资总额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由单位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本文来源: 总工会
12.11.2014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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