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严格低保核查评定 杜绝“人情保”

01.09.2015  16:37

  莆田网讯 谁能享受低保,票决说了算,事实说了算。笔者获悉,为全面提高社会救助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障全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仙游县2015年城乡低保全面核查评定和动态管理工作于8月20日正式启动,18个乡镇连日来紧锣密鼓地部署推开,出实招加强动态管理,规范操作程序,以打造“阳光低保”、“诚信低保”、“满意低保”,更好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

  此次城乡低保核查评定、动态管理工作计划将在11月底前全部完成,分为三个阶段进行,8月20日-8月25日为动员部署阶段,8月26日至9月15日为户主申请阶段,9月16日至10月10日为镇街审核阶段,10月11日-11月20日为审核审批阶段。该县要求18个乡镇政府要对现有和新申请的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全面核查,做到“查不漏户、户不漏人”,规范“个人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乡镇审核、县级核查、公开公示、县级审批”的低保评定程序,坚持入户调查、民主票决、公示公开、信息比对“全覆盖”,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和低保对象有进有出的城乡低保动态管理机制。该县规范操作程序,规定城乡低保待遇申请对象应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乡镇在村居协助下,组织驻村镇干部、村居干部对申请人家庭人口构成、收入财产和生活状况进行入户调查,“入户调查记录”须由调查人员、申请人共同签字确认,实行“谁入户、谁签字、谁负责”。

  为杜绝“人情保”、“抽人保”、“合户保”等错保、漏保现象的发生,确保因病致贫、因灾致贫、因残致贫等困难群众应保尽保,使得低保工作更透明,更有公信度,该县在去年成功试水基础上,今年对325个村居全面推行“低保谁符合,民主票决说了算”的村级民主评议票决制。据介绍,经家庭经济状况入户调查后,乡镇应在村(居)的协助下,以村(居)为单位组成低保民主评议小组,逐村实行包含公告、宣讲、陈述、投票、结论、确认等程序的“民主评议票决制”,由乡镇工作人员任组长、村(居)两委干部、熟悉村(居)民情况的党员代表、村(居)民代表等参加,人数应不少于15人,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当场公布结果,推荐纳保对象。随后,乡镇委托村(居)将评议结果在村务固定的低保公示栏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无异议的申请家庭方可由乡镇签署审核意见,并将申请材料报送县民政局审批。最后,县民政局通过材料审查、入户抽查和全省联网的县直部门低收入信息核对平台,对低保申请家庭的户籍、车辆、住房、社会保险、存款、证券、个体经营、住房公积金等收入和财产信息开展家庭财产状况等相关信息比对,将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按照程序及时纳入2016年度城乡低保范围,严防因虚报家庭信息、家庭收入骗取低保待遇,从而提高城乡低保救助对象的准确性。在全面核对中,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的低保申请,以及有疑问、有举报或其他需要重点调查的低保申请,由该县民政局或委托乡镇(街道办、管委会)民政办全部入户调查,经调查后对拟批准的申请人家庭委托村(居)进行二次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作出批准决定;对材料不齐、审核不通过、公示有异议的委托乡镇将《不予批准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并退回申请材料。

  据介绍,经本次审批后的城乡低保对象从2016年1月1日起发放低保金,通过金融机构按月社会化发放,非经低保对象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代为保管或领取低保金。但根据城乡低保对象的收入水平和困难程度,将给予不同档次的补助,分A、B、C三类管理,实行分类施保,防止按平均施保,确保做到补助水平有升有降。

  (陈国孟 阮青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