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山检察:污染案顶包 检察官察疑

23.10.2015  18:33

 
  福建检察网10月23日 (官荣贵 王雪梅) 福州市仓山区某电镀厂污染环境,老板寇某为逃避罪责叫他人顶包,结果被检察官发现并揪出。
  在刚立案侦查时,“顶包人”盛某便主动到福州公安局仓山分局投案,称自己是涉案电镀厂的唯一经营者。但福州市仓山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在审查该案中发现,证人证言的陈述与盛某的供述存在诸多出入,涉案电镀厂的股东、实际经营者存在疑问。经二次退回补充侦查后,终于查清寇某才是该电镀厂的实际经营者,其在电镀厂被环保局查获后找到盛某,企图通过给予报酬的形式请盛某顶包。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盛某在明知寇某系该电镀厂的实际经营者的情况下,仍然投案顶包,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
  日前,公安机关已将寇某抓捕归案并移送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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