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仓山区实施安全工作网格化管理

12.06.2015  19:56
    

日前,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出台《加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实施安全工作网格化管理。

该《意见》明确公安、消防、派出所、交警、安监局(安办)、建设、经信、房管、园林、市容管理、商务、教育、文体、农林水等区直各有关部门网格责任人和片区责任人。以及明确各有关部门网格责任人要求、工作制度,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网格责任人工作要求。

同时明确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投资区本级网格责任人职责等属地网络各级网格员工作职责,村(居)网格责任人职责(含镇街包片干部、社区负责人)和基层网格员职责(含社区民警、基层网格员)。

此外,还对开展常态化检查排查、安全监管、安全队伍建设、安全事故救援预案、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宣传教育、灾后场所的处置、消防安全、垃圾焚烧整治等重点工作及工作机制、流程进行了规定。

该《意见》还突出强化督查考核,建立上下交叉、多层面的安全网格化管理检查考核网络,并以安全生产绩效考评、消防安全考核细则为依托,对各镇、街道、投资区、区直各相关部门进行考核评比,并与年终绩效考评挂钩。在严考核的同时,也加大奖惩机制建立,对完成全年任务的镇、街、投资区安办(安监站)予以3万元的工作经费。每季度对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的村、社区、投资区片区的基层网格员进行奖励,具体是:村基层网格员每季度奖励人民币700元,社区、投资区片区基层网格员每季度奖励人民币500元。奖励资金由区消防大队进行核定后由区财政直接拨付到镇街、投资区。该《意见》还对责任追究情形进行了规定。

仓山区要求,各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保证网格化管理工作顺利进行。并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网格化管理工作例会制度、督查制度和条块结合的联动机制。同时注意收集运行资料、数据,及时反馈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共同谋划解决,不断完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中国安全生产报 沈良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