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大国转型为法治强国”

09.04.2016  14:29

      核心提示:“中国法学创新讲坛”以推动法学创新为己任,努力为法学界同仁提供高水平的对话平台。 中国法学创新讲坛”以推动法学创新为己任,努力为法学界同仁提供高水平的对话平台。自2009年6月启动以来,已经成功举办了10期,内容涵盖行政法、刑法法制重构的新程序主义、民法中的调解机制、实践法律观、宪法学研究方法、法治之道等。这些都是站在学科前沿,凝练根本性的重大问题,开辟崭新的研究领域,言人所未言、见人所未见,形成了具有重大原创性的法学理论成果。   6月10日上午,由中国法学会和清华大学共同主办、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和清华大学法学院共同承办、法制日报社和《中国法学》杂志社协办的第10期中国法学创新讲坛在清华大学隆重举行。   本期讲坛的主题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前沿问题”,由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主讲,上海交通大学学术委员会文科学部主任郑成良、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协同主讲,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主持。来自中国法学会、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行政学院、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等单位的近200名师生参加了讲坛。讲坛历时3个多小时,3位就法治中国建设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重大任务、面临的挑战、改革的关键等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发表了精彩的见解,并与在场听众展开了深入的交流。   2013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就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时,提出“法治中国”的科学命题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任务。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就“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进行专章部署。法治中国建设的宏伟蓝图已经绘就,其中许多重大的理论前沿、制度前沿、实践前沿问题亟须认真梳理和研究,需要站在法治中国建设的制高点,采取新的思维、新的参照、新的方法,形成新的概念、新的观念、新的理论、新的建议,这是当下中国法学肩负的重大使命和紧迫任务。本期中国法学创新讲坛以“法治中国建设的前沿问题”为主题,邀请张文显、郑成良、马怀德,从不同的角度出发,畅谈法治中国建设,为到场的听众奉献了一场异彩纷呈的学术盛宴。   张文显从法治中国建设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重大任务三个方面进行了阐述。法治中国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习近平法治中国论,以“法治中国”为统领概念,通过一系列有关法治的专题讲话构成法治中国理论纲要,初步形成了法治中国思想体系,覆盖了有关法律和法治的几乎全部理论要素,全面科学地回答了法治中国建设的一系列关键性问题,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与坚持人民民主、实行法治的关系,坚持党的领导与确保国家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的关系,认真对待人权和公民权利,正确处理权力与权利、管理与服务、维稳与维权的关系,正确认识和处理民主与专政、政策与法律、法律与道德、法治与德治的关系,正确认识和处理改革与法治、活力与秩序、监督与制约、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的关系等。   关于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目标,张文显主张,在时间定位上,以两个“100年”建设目标为参照,定位法治中国建设目标。在模式定位上,以法治模式转型和法治现代化为参照,定位法治中国建设目标。从现在开始,要更加注重法治发展模式的转型,从法治国家转型为法治中国;从法律之治转型为良法善治;从法律大国转型为法治强国。在改革定位上,以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为参照,定位法治中国建设。法治中国建设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实现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的法治化、现代化。阶段性目标是:到2020年,在法治建设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及其运行机制,更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其基本标志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科学完善;宪法法律权威得到有效维护;依法执政水平明显提高;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大幅提升;法治社会建设成效突出;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国际法治话语权和影响力逐步增强。   关于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任务,张文显将其概括为四项基本任务、八个工作重点。四项基本要务,即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八个工作重点,即推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法治化;加快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保障宪法法律统一有效实施;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和严格执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文明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推进依法治理与依法自治,建设法治社会;依法规范权力,实现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法治化;统筹国内法治和国际法治两个大局,加强国际法治交流与合作,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创造良好的国际法治环境。   郑成良和马怀德对张文显的观点表示赞同,认为这是到目前为止理论界对法治中国建设作出的最全面、最系统、最深入的研究,并发表了自己关于法治中国建设的主张。   郑成良认为,“法治中国”是“法治国家”的升级版,它蕴含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先进理念。“法治中国”概念的提出具有重要新意,它除了指向一个法治共和国的目标之外,也蕴含着中国法治的全球视野问题和全球环境下的中国法治问题。“法治中国”是一个具有时空维度的概念,它作为一个目标,意味着当下的中国社会正处于从人治走向法治的历史转型过程中,法治主义的观念、行为和制度安排,正在逐步生成并替代人治主义的观念、行为和制度安排,尽管这是一个复杂而艰难的过程。“法治中国”又是一个具有国际比较意义的概念,如果我们真的决心走出人治,梦想着自立于世界法治国家之林,就必须回答作为法治国家的中国,与其他法治国家的共同性与特殊性的问题。   马怀德指出,法治中国建设的关键,一是要加注重立法和制度建设,制定行政组织法、行政程序法、信息公开法、问责法,从源头上约束和规范国家公共权力,减少公权力的滥用,预防腐败。二是要严格执法,确保法律的实施。法律得不到有效实施有立法的原因,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有执法意义的法律,防止立法过于抽象或过于苛刻;法律得不到有效实施的另一个根本原因是扭曲的政绩观,要纠正唯经济GDP马首是瞻的做法,建立法治GDP,把法治作为政绩考核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三是必须树立司法权威,把所有纠纷矛盾逐步引导到法治的轨道上解决。一头要弱化信访功能,减少领导批示,逐步淡化人治色彩;一头要强化、畅通法律救济渠道,增强司法的公信力、透明度,让老百姓发自内心地信赖司法。   “中国法学创新讲坛”以推动法学创新为己任,努力为法学界同仁提供高水平的对话平台。自2009年6月启动以来,已经成功举办了10期。前7期分别是:罗豪才的“中国行政法的平衡理论”、李龙的“人本法律观”、张明楷的“行为功利主义刑法观”、季卫东的“法制重构的新程序主义进路”、范愉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可持续发展”、龙宗智的“相对合理主义及其现实挑战”、郑永流的“实践法律观”,都是站在学科前沿,凝练根本性的重大问题,开辟崭新的研究领域,言人所未言、见人所未见,形成了具有重大原创性的法学理论成果。第8期邀请韩大元、高全喜、林来梵、陈端洪展开“中国宪法学研究方法之辨”,第9期邀请李步云、陈弘毅、王振民纵论“法治之道”,从各自的研究立场出发展开方法论层面的交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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