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护“花蕾”到防“未”然

01.09.2020  20:32

短发、笑容亲切、声音温柔,干练而不失温柔,庄重而不失平和……她原本是一名老师,后来成了一名法官,再后来,她重返校园,又成了一位特殊的法治课老师。三个身份的转换,转瞬就是30年。被当地群众亲切地称呼为“法官妈妈”的大田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陈,30个春秋寒暑坚持在做着同一件事:做好青少年普法工作,以法治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坐在审判席眼泪流下来,一起强奸案引出一堂法治课

16岁那年,陈晶考上了一所师范院校,毕业后在大田一中担任老师,1989年调入大田法院,先后在该院信访室、经济庭、立案庭、政工科等部门工作。

有一年,当地发生一起恶劣的涉嫌未成年人的强奸案,受害的小女孩由于胆小怕事,又多次遭受嫌疑人威胁恐吓,迟迟不敢向公安机关报案,导致被多次侵犯。虽然嫌疑人最终被绳之以法,但事件给小女孩及其家庭造成了不可磨灭的伤害。

陈晶作为法官,坐在审判席上,当看到女孩母亲在整个庭审过程中一直哭泣,自己也不禁落下泪来,因为,她也是一位孩子的妈妈。

许多类似的悲剧惨案一再发生,让陈晶萌生了要给孩子们上一堂法治课的念头:“必须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和人身安全教育,特别是女性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教育,才能守护她们健康成长。

在大田县法院、关工委、一中等多家单位支持下,曾经是一名老师的“法官妈妈”重返校园,成为孩子们的“法治课”老师。选择典型案例、撰写宣讲教案,“第一课”开讲……陈晶还记得,自己最开始讲的就是女生的自我保护,通过以案释法方式,分析女性青少年遭受性侵害的原因、宣传女生自我保护的基本常识,教会她们在遇到相关侵害时应该如何自救,不断增强她们的自我保护意识。

只要有一个女孩子有疑问,我就要给她解释清楚;只要有一个女孩子听进去了,就有可能避免悲剧发生。”这是陈晶的坚持。在她多年努力下,法治课被“”入全县各所中小学校中,在无数孩子们心中种下光明的种子。

越来越多的孩子受到了陈晶的启发和影响,改变了人生。现任大田县法院建设法庭书记员严健婷就是其中之一。2011年3月,还在大田一中读高一的严健婷,参与了陈晶“送法进校园”的课堂,课后她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带法回家”活动,还在陈晶引导下,帮助邻居通过法律手段讨回了工程款,让她切身感受到了法律的魅力。严健婷说,陈晶是自己的“启蒙老师”,正是那时和法律的第一次“亲密接触”,让她毅然选择了法学专业,并通过努力学习最终也进入法院工作,成了一名光荣的法院干警。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罗晓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