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实录]敢于担当、善于担当 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审计署党组书记、审计长刘家义接受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访谈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关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在线访谈”。今天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了审计署党组书记、审计长刘家义做客我们“在线访谈”,与各位网友展开交流。刘书记,您好!
刘家义:大家好!主持人好!
主持人: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单单是字面上的变化,更是实践的发展和认识的深化。各级党组织要紧紧扭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在工作的方方面面体现党的领导。刘书记,您作为审计署党组书记,首先请您谈一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认识。
刘家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感,以卓越的政治智慧、坚定的政治立场、顽强的意志品质,旗帜鲜明地推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而且将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当中的一个关键的举措。所以,我体会,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治国理政鲜明的特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思想非常深刻、内容非常丰富、逻辑非常严密,它既是党的建设理论的重大创新,也是我们党探索执政党建设规律的重要认识成果,可以说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一个重要体现。
与此同时,党中央持续保持高压、深入反腐态势,果断查处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使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得到了初步显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提出各级党组织应更好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我记得《条例》的第一百一十四条专门对这个作了规定,明确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处分规定。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相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范围上就更广了、在标准上就更高了、在责任上就更大了、在要求上就更严了,这对各级党组织履职尽责也是一个必然要求。
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从严,要害在治。对此,我有这么几点具体的体会:
第一,全面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分内之事、首要之责。任何一级组织、任何一个团体都不能代替党组织来抓全面从严治党。抓全面从严治党,各级党组织责无旁贷,是第一位的责任。所以我们经常讲,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就是失职,不会抓全面从严治党就是不称职,抓不好全面从严治党就是渎职。
第二点具体体会,就是落实主体责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有力措施。如果我们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就是一句空话。所以在实践当中,在学习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中,我们体会只有把主体责任层层落靠、层层压实,才能有效地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的问题,才能真正避免“口号在党委、工作在纪委”的问题,才能够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使管党治党真正走向“严、紧、硬”。
我的第三点具体体会,就是担起“第一责任”是“一把手”的职责所在、使命所系。主体责任包含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双重责任”。我体会它有这么几个层次。特别是落实党组织书记的“第一责任”,有利于把落实管党治党、从严治党要求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促使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敢于担当、善于担当,形成书记抓、抓书记,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格局,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把这个责任牢牢地主动扛在我们的肩上。
总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就抓住了全面从严治党的“牛鼻子”,推动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形成高度的政治自觉、党性自觉、行动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牢地扛在肩上、牢牢地抓在手上、扎扎实实地落到地上。
主持人:主体责任就是政治责任,落实主体责任是对党章规定的重申,是各级党组织的职责所在、使命所系。刘书记,请您给我们介绍一下审计署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具体的一些做法和实践,以及还有哪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刘家义:这些年来,我们在学习党章党规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当中,始终强化“抓好党的建设是最大政绩”的政治意识,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抓紧、抓牢、抓实、抓细。按照中央的要求,按照党章的规定,从审计署工作特点和队伍结构的特点来开展工作。具体地讲,有这么几个方面的具体措施:
第一个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审计署党组和各级党组织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切实做到总书记要求的始终忠诚于党、始终对组织坦诚、始终正确对待权力、始终牢记政治责任,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
我们在工作中的第二点做法,就是强化思想理论武装。理论武装,我们认为是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方面。我们深入学习党章党规,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我们倡导并坚持署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共组织署党组中心组学习将近20次、专题学习10多次。
我们的第三点做法,就是坚持主题引领。每年确定一个主题牵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实,先后开展了“重读党章、重温誓词、重新宣誓”、作风改进年、深化纪律执行年等主题活动。党的十八大以来,署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议题有90多次。
第四个方面的做法,就是层层传导压力。全面从严治党,不是哪一级组织的责任,而是各级组织都得抓落实。所以,署党组制定了《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暂行规定》等相关制度规定130多项,对署党组、党组各成员、党组书记,各特派办分党组,各基层党组织、纪检组织和班子成员,以及署党组派驻纪检组长,分别要履行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进行逐级分解,同时还建立了署党组负总责,党组书记带头抓、分管领导协助抓、职能部门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这么一个工作格局。
第五个方面的做法就是坚持问题导向。要解决问题,这是管党治党、从严治党最根本的目的。我们组织的各项学习、各种活动、相关会议中,都是坚持从问题入手,认真查找履行主体责任、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
第六个方面的做法是强化考核激励。主体责任到底落实的怎么样,最终要检验。我们坚持每年述职的时候要述党建、评议的时候要评党建、考核的时候要考党建、任用干部的时候要看党建,每年对各单位党组织工作进行考核检查,每两年通过考核开展一次“两优一先”评选表彰,来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自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我们对各单位考核中,如果一个单位其他方面都很好,但在党的建设方面不行,就实行“一票否决”。
第七个方面的做法,就是形成从严治党的合力。署党组积极认真接受中央纪委驻审计署纪检组的监督,我和我们的纪检组长经常沟通、谈心、交换意见。我们新任纪检组长是今年初刚到审计署工作,来的时候我们两个第一次交换意见,我就跟他提出来,你作为中央纪委派驻审计署的纪检组,按照党章规定,你的第一责任就是对审计署党组、党组成员尤其是党组书记进行监督,这就是王岐山同志讲的“探头”。第二位责任,我体会才是对我们的司局长进行监督。纪检组主动把监督融入到我们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的责任。同时,我们也充分发挥署内巡视和署党组派驻各单位纪检组、纪检组长的作用。
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和落实中,我感觉到也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有这么几个方面:
第一是思想理论建设还不够。习近平总书记讲,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从审计署现在的情况看,制度这一手比较硬,但思想这一手还跟不上,特别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对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学思践悟还不深透,抓思想理论教育还很不到位等。
第二个方面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层层传导不到位。主要是适应审计工作和审计机关实际来落实主体责任的措施还没有精准落地,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在抓党的建设上,还存在上严下宽、上紧下松的现象。
第三个方面是我们对基层党组织建设指导还不够,监督还不严。比如,我们发现一些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党章规定,基层党组织的任务有八个方面,我们一些基层党组织在某些方面作用还没发挥出来。
第四个表现,就是有的领导干部对抓从严治党认识上还有差距。比如,有的领导干部片面地认为自己分管审计业务,认为全面从严治党、抓党的建设应当是“一把手”的事,是分管党建工作的领导的事,是纪检组长的事,“一岗双责”没有完全落到每个人的头上。个别单位对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识也还不到位,甚至有个别人认为我们已经很严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已经过度了,等等。目前,中央巡视组正在对审计署党组开展专项巡视,对这次专项巡视,我和署党组的同志发自内心地拥护。我们将借这次巡视的东风,进一步查找存在的问题,逐项逐条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主动整改、即查即改、立行立改,最根本的目的就是要更好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主持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提出,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丰富实践的深刻总结,同时也是对全面从严治党规律的深刻把握。刘书记,审计署党组在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上,都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刘家义: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党要管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监督执纪强调,“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做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这“四种形态”针对党员干部违纪行为的共性规律,沿着从量变到质变的轨迹,给出了由轻到重的因应之策。这也体现了毛主席当年讲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我体会,“四种形态”科学回答了“用什么执纪、为什么监督”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问题,对于把纪律挺在前,执纪必严,以纪律建设推进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和丰富实践价值。
党的十八大以来,审计署党组坚持以“三严三实”标准和要求,从严治理审计队伍,努力打造政治强、业务精、作风优、纪律严的审计铁军;我们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具体来说,有这么几种做法:
一是坚持谈心谈话制度。我作为署党组书记,每年都要与党组成员、司局长、纪检组长以及部分副司局长、处长等谈心谈话,大致上每年谈心谈话都在200多人次。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都坚持每年与副职领导、处级干部谈心谈话。对苗头性问题我们坚持早发现、早指出、早纠正。
二是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把批评和自我批评常态化。在日常工作中,署党组成员之间、党组成员与司局负责人之间,基本上都能够坦诚开展经常性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特别是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民主生活会上,署党组成员会前充分交换意见、开展批评,真是做到了“红脸出汗”,会上相互之间批评也比较火辣。这两次民主生活会,署党组成员相互提出的批评意见,第一次有70多条、第二次有90多条。
三是查找不足常态化。2013年初,署党组就决定开展了“查找不足、整改提高”专项活动,首先是采取群众提、个人找、集体查、领导点、会议评等方式查找,署党组集体听取每一个司局、每一个单位汇报,每个司局领导班子都是当着全司人员的面汇报存在的不足。署党组一共听取了67个单位的汇报,每个单位半天时间,听完汇报后,署党组成员当场对每个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逐一进行点评,一共对226位司局级干部进行了点评。在点评中,不摆成绩,直奔主题,一针见血点问题。有的同志当场就眼泪汪汪,有的同志下来以后讲,这么多年没有经历过这个,没有想到我还存在这么多问题。大家都感到在思想上做了一次大扫除。通过这次活动和点评,大家不仅没有形成顾虑,不仅没有形成隔阂,反而精神更加振作,同志之间的关系更加融洽。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署党组又通过深入基层调研、召开座谈会、谈心交心、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向全署干部职工征求了400多条意见和建议,归纳起来以后,制定了89条整改措施,积极抓好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严肃问责。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我们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全署“不严不实”问题大检查,署里组织了160多人、20来个检查组,对全署70个单位逐个开展检查。通过这次大检查,检查组向署党组提出意见建议25条,向各单位提出意见建议51条。今年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署党组和各单位认真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署党组经研究决定,今年第四季度要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对照合格共产党员标准进行民主评议,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四是严肃监督执纪问责。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管党治党,必须严字当头,把严的要求贯穿全过程,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这些年来,审计署党组对违纪违法行为从来不护短、不遮掩,更不粉饰;对处理的违纪违法问题我们都在署内通报,真正起到处理一起、警示一片的作用。我初步回顾总结了一下,党的十八大以来,署里有2人因触犯法律被追究刑事责任,当然事情都是发生在十八大以前,有9人因违反党纪受到了党纪处分,有32人因违反审计署制定的工作纪律等受到政纪处分,24人因工作失职被追责问责。
主持人: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是担当。刘书记,审计署肩负着审计监督的重要职责;同时审计署也有一些自己的特点,比如说工作范围广、领域宽,审计人员长期都分散在各地进行审计。在加强对审计监督权行使制约,确保审计监督权正确行使方面,审计署都采取了哪些措施?
刘家义: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不是生活在真空中,不具备天然的免疫力,也不具备天然的“金刚不坏之身”。审计人员在履职过程中,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