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今秋外来子女入学“三证”变“两证”

01.03.2016  10:16

  日前,泉州市教育局出台了2016年秋季中心市区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与以往政策相比,今年最大的变化是:外来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由“三证”变“两证”,取消“婚育证”。

   外来子女入学条件,取消“婚育证

  泉州市教育局相关人员介绍,2016年秋季外来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由“三证”变“两证”,取消“婚育证”。“两证”指:提供父母一方实际在该区域内居住半年以上的居住证(暂住证)(办理时间截至为2016年3月1日前)、务工证(在该区与企业签订的工作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且目前仍在该区务工、经商)(办理时间截至为2015年9月1日前)。

  其次,强调民办学校应立足服务本区域。民办小学应优先招收本区域适龄儿童,自觉规范招生行为,坚持免试入学的原则,不得通过任何考试方式招生,不得进行不实宣传。民办幼儿园应自觉规范招生行为,对持有居住证和务工证的进城务工人员,民办园应优先招收。

   继续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

  今年招生政策继续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并坚持“三统一、五公开”。“三统一”,即中心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公布小学、幼儿园服务区域、招生程序和时间,统一公办小学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统一民办幼儿园招生资格。“五公开”,即明确在组织学校招生过程中,要向社会公开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服务区域范围、招生办法和招生结果。

  据介绍,4月1日前,各公办小学、公办园将公布招生服务片区和招生规模。

   明年外来子女入学 居住证需满一年

  泉州市教育局相关人员介绍,2017年秋季起,外来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在居住证办理时间方面,也有新要求:随迁子女申请入读中心市区公办小学,应提供父母一方实际在该区域内居住一年(含一年)以上的居住证。

  也就是说,2017年秋季,要就读公办小学的外来随迁子女,父母的居住证,在今年9月1日之前就要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