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头条或引多米诺效应 有门户网站称或模仿

12.06.2014  19:27

手机客户端“今日头条”侵权争议连续多日成为舆论热点,近日又新生事端,个别门户网站表态或将模仿“今日头条”模式,停止向传统媒体支付供稿费用。专家指出,在互联网技术倒逼压力下,媒体模式创新与内容原创之间如何平衡?未来媒体融合中纸媒何去何从?这些问题引发公众热议,让媒体界陷入沉思。

客户端新星估值30亿版权之争引发关注

针对“今日头条”侵权争议,《新京报》社论率先吹响了传统媒体版权维权的号角。《新京报》社论指出,互联网时代固然是要鼓励创新,但不能伤害原创内容的创新,不能把别人的“头条”抄袭成自己的“头条”。互联网发展会带来各种新技术,但技术的发展不应当带来版权保护的恶化。

与公众熟知的新浪、搜狐新闻客户端不同,作为新闻客户端新秀的“今日头条”,通过分析用户阅读行为,进行个性化推荐。因为它的模式创新,近日获得融资1亿美元,估值高达5亿美元。

今日头条”公开回应否认侵权。“今日头条”称,自己所做的和搜索引擎原理相同,遵守搜索引擎的Robots协议,并不存在侵权问题。自己并不修改合作网站页面内容,不展现自己的广告,对合作网站页面完整展现给用户,包括网址、广告、品牌、下载链接、微信公众账号等等。

但是在用户实际使用的过程中,合作网站的网页被“自动优化”,只有在文章最底端才有真正进入原网页的链接。

该回应不仅没能消除纸媒的质疑,反而迎来了更多对其抄袭侵权的指控。

还有媒体直接诉至法院。广州日报报业集团下属单位广州交互式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直接用行动表达了维权的坚定意愿,一纸诉状把“今日头条”告到了法院,指控“今日头条”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在其所经营的移动客户端发布原告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作品,经公证处公证,“今日头条”转载《广州日报》的稿件数量特别巨大,严重侵犯了原告的知识产权。目前此案仍在审理尚未宣判。

尽管“今日头条”相关负责人回应公众时一再表示是媒体误解,但经过反复解释说明后依然无法取得对方理解,表明这已明显不再是误解层面的问题。公众期待作为权威的法院能给出一个最终的答案。

传统派和新生代敌人还是朋友?

纵观围绕“今日头条”的口水战,不论是作为传统媒体的《新京报》,还是互联网媒体的腾讯网、搜狐网,以及自媒体人,要么对“今日头条”侵犯版权的做法口诛笔伐,要么撇清关系,可见以“今日头条”为代表的移动客户端涉嫌侵犯版权的做法,在业内已“积怨颇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