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市直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仍沿用人户一致就近划片入学做法

28.04.2016  17:05

  漳州新闻网讯(记者陈晓云)近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2016年漳州市直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意见正式出台,今年将沿用往年做法,按“人户一致、就近划片入学”原则招生。

  市直公办小学有两所,即漳州实小和龙师附小。其中,漳州实小胜利校区一年级计划招生6个班270人,腾飞校区6个班270人;龙师附小一年级计划招生6个班270人。

  今年沿用2015年施教区范围。招收符合条件年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即:2010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遵循“人户一致”的原则招生,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或者父母一方)的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均在施教区内,且同一套住宅房产六年内只能有1位适龄儿童(合法生育的多子女家庭除外)在施教片区内的小学就读。

  除此之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适龄儿童的父母有施教区内住宅房产。家长须提供如下证件:①适龄儿童父母其中一方在施教区内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发票和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或贷款抵押合同和购房发票、或农民自建房土地证); ②“此地址六年内无其他适龄儿童就读证明”。

  2、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施教区内住宅房产的,适龄儿童出生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同册,且实际居住此处。家长须提供如下证件:①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施教区内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发票和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或贷款抵押合同和购房发票、或农民自建房土地证);②适龄儿童出生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册的户口簿(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名义新购房除外);③“此地址六年内无其他适龄儿童就读证明”。

  3、适龄儿童的父母在市区无房产而租住市管公房住宅(或父母单位未房改住宅楼)的,须持有由市房管局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手续,适龄儿童出生申报户口在此处且与父母实际居住。家长须提供如下证件:①市房管部门出具的市管公房租赁合同(或单位证明);②适龄儿童出生一直与父母同册的户口簿(因家长工作变动从市区以外的地方迁入的除外);③房管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和父母三方在市区无其它房产”证明;④“入户调查确住此处的证明”和“此地址六年内无其他适龄儿童就读证明”。

  上述第1、2条款中,凡提供的户籍和住宅房产材料与列出证件不符的,均须再提供:①房管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和父母三方在市区无其它房产”证明;②“入户调查确住此处的证明”。

  “适龄儿童和父母三方在市区无其它房产证明”,先由适龄儿童家长在报名登记时委托学校统一取证,根据取证情况,若无其它房产,给予登记报名;若有其它房产,则回其房产所在地施教区小学就读。“入户调查确住此处的证明”和“此地址六年内无其他适龄儿童就读证明”由学校组织调查后统一提供。

  经省教育厅批准,两校体育特长生招生具体项目和人数为:漳州实小胜利校区体操10人(男5人、女5人)、蹦床8人(男4人、女4人),龙师附小跆拳道8人(男4人、女4人),招收范围只限芗城区、龙文区生源。具体报名事项届时由漳州实小和龙师附小发布。